黑龙江省是我国极为重要的石油、煤炭、森林资源大省,拥有数量众多的资源型城市。 根据资源类型的不同,这些城市大致可分为三类:以大庆市为代表的石油型城市,以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为代表的煤炭型城市,以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为代表的林业型城市(或称森工型城市)。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黑龙江省资源型城市资源储量大、分布广、开发周期长,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支撑。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资源型城市从突破计划经济体制入手,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转型的模式和路径,为走出一条具有龙江特色的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之路,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一 石油型城市:由单一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综合型经济转变
大庆市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嫩平原中部,是我国最大的石油生产基地和重要的石化工业基地。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大庆经济转型给予高度重视,做出了许多重要指示,提供了很多政策支持。同时,大庆市在促进经济转型方面也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大庆市的经济转型大致可分为三个历史阶段。
(一)突破计划经济束缚,实行市场化经营改革
早在1975年,大庆油田便开始着手制定年产原油5000万吨稳产十年的规划编制工作,并在1976年取得年产原油5000万吨的巨大成就,为以后年产5000万吨稳产27年起了个好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的激励下,大庆市开始突破计划经济的束缚,体制机制逐步变革,市场经济观念迅速树立。
首先,石油石化企业开始实行市场化经营改革。1977年1月,油田企业就提出实行班组经济核算制;同年8月,大庆油田党委向上提交了《关于大庆油田加快实现现代化的情况报告》;1980年3月,石油部决定大庆实行原油产量包干。从实行经济核算制到原油产量包干,油田企业改革逐年深化。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在这段时间已经形成规模,开始开拓和占领市场。其次,大庆建市并开始统筹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1979年12月14日,国家批准大庆建市。1981年2月,会战指挥部改为大庆石油管理局,与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的领导体制。1983年12月,黑龙江省批准大庆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开始政企分开,领导体制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转变。1985年1月,市政府制定了本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七五”规划编制大纲,确立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发展思路。
大庆地区先有油田后建市,长期以来油田管理局党政领导兼任市委、市政府领导,实行政企合一的领导体制。自1984年政企分开、机构分设、职责分担后,为利于全面统筹经济发展,开始实行 “三位一体”的领导机制,即大庆市、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是一个有机整体,在领导班子配备上,主要领导成员实行交叉。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上世纪90年代才得以改变。
(二)以“二次创业”为契机,加快向综合型经济过渡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大庆市既面临着经济市场化带来的机遇,也面临着城市转型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大庆油田进入资源开采中后期,原油生产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城市经济结构单一,区域经济对油气资源依赖性强;企业承担过多社会职能,负担较重;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为走出一条新的创业之路,大庆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发展替代产业,为大庆经济社会的长期繁荣打好基础,吹响了“二次创业”的号角。
199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大庆高新区为国家级开发区。以此为标志,大庆开始了以发展高新技术、替代产业为主要内容的二次创业,依托石油石化发展的地方工业开始崛起,民营经济大量出现,开始打破大庆一油独大的经济发展格局。1994年8月,大庆市委明确提出,二次创业的奋斗目标是“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二十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逐步把大庆建设成为石油、石化、替代产业鼎足发展的繁荣、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城市”。1995年,大庆油田实现原油5000万吨稳产二十周年,总体开发效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随后,油田提出了“确保年产原油5300万吨以上稳产到2000年,并力争把年产5000万吨稳产期延伸到21世纪”的奋斗目标。1998年1月,大庆市委提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对外开放、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的思路。这一年,作为大庆市的“招商引资年”,全年合同引资额达到114.3亿元,实际到位资金66.4亿元,完成计划110.7%,同时引进了各类建设项目2327个,一大批知名企业和重点项目落户大庆,成为大庆新的经济增长点。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进行,大庆开始进入油田高产稳产和市场经济、区域经济全面深入发展的新阶段,改革进一步深化、发展更具全面性。油田企业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2000年初改制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完成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全市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开放程度明显提高;地方经济迅猛发展,在全市经济结构中的比例明显上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迅速推进;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改革和建设基本成型。此后,大庆石油石化工业稳步发展,替代产业、农村经济和第三产业快速增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逐步形成,开始由单一矿区向现代城市转变。
(三)树立“创建百年油田”宏伟目标,实现由资源型经济向综合型经济跨越
2002年底,大庆油田实现年产原油5000万吨以上稳产27年,累计生产原油17.26亿吨。2003年,大庆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25.6亿元,同比增长9.5%,地方工业实现速度与效益双增长,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实现农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这一年,大庆被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4年初,大庆油田正式提出“创建百年油田”的战略构想。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大庆市围绕“二次创业”,推进“油化立市、项目立市、农转牧、经营城市、绿色生态、大文化”六大战略,全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针对大庆市的转型发展,《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指出,要以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全国一流的石油化工基地;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食品、建材、塑料和医药工业,建立乳业核心区和新型建材基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力争使大庆市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大庆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指示精神,围绕产业机构调整,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将此作为城市经济转型的首要任务。建园区、引企业、上项目,初步形成石化、乳制品加工、农产品深加工、机械和电子等接替产业发展框架,经济转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大庆市还积极支持石油企业加强勘探开发,增加后备储量,努力创新技术,转变增长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2005年,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原油4495万吨、天然气24.4亿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税前利润均突破千亿元,第五次排名中国纳税百强企业榜首。2015年,大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70 亿元,原油保持4000万吨稳产,天然气35.1亿立方米,三产比重为4.5:77:18.5,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2005 年,经国务院同意,大庆被列为全国唯一的石油类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2009 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建设好大庆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加快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2014年,为推动大庆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与中石油签订《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促成省企在油气勘探开发、炼化项目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探索利用非常规油气资源,推进以气补油、以外补油、挖潜增油,全力保持油田持续稳产。中石油同意开展大庆石化年产1000万吨炼油扩能项目前期工作,新增500万吨原油配置,支持哈尔滨石化掺炼俄油,支持大庆建设石油装备制造中心,支持石油工程技术和建设服务业做大做强,最终将在黑龙江省形成3000万吨炼油、340万吨乙烯、130万吨聚丙烯和100万吨芳烃能力和高端石化产业基地。
创新是驱动产业升级、建设资源型城市接续产业的重要动力。近年来,大庆市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努力建设资源型城市接续产业发展基地。通过打造多元孵化基地,兼并整合激发内生动力,促进产业与资本有效对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一是孵化器在前,加速器在后,搭建产业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十二五”以来,建设孵化器12个、面积13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2000多家。过去五年,275家企业走出孵化器,80多家企业走出加速器,进入专业化园区。孵化器孵化、加速器放大、专业园区承载的高新技术产业育成体系正在形成。二是兼并在前、整合在后,市场化配置资源,激发企业新动能。目前,高新区一部分企业进入了通过兼并整合实行技术外延、管理创新、市场开拓、迅速壮大阶段。近几年共引进25家战略投资者,兼并整合36家企业,被整合企业资产规模超过300亿元,扶持18家企业走向国际化。三是坚持资本在前、产业在后,撬动社会资本,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规模大的项目。大庆市实行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撬动社会投资和金融资本的方式,推动资本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发挥国有资本对企业融资的增信作用,设立产业投资公司,投向主导产业领域牵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加速项目落地和企业成长。
上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以提出“二次创业”为标志,大庆开始探索城市的经济转型发展之路,经过多年努力,基本实现了由单一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综合型经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矿区城市向现代都市的历史性转变,奠定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二 煤炭型城市:由以煤为主向特色化、多元化发展迈进
煤炭资源型城市因煤而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多追求煤矿的数量扩张, 缺乏对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导致主导产业单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带来的弊端和矛盾越来越突出。四大煤城经过长期开采挖掘,面临煤炭资源枯竭甚至是大量关井的问题,同时,经济增长稳定性差,产业关联度低,经济增长成本高,带动就业效应低。改革开放以来,四大煤城围绕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接续替代产业的培育发展,逐步在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一)以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特征,推进煤矿经济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煤炭资源型城市针对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改革,进入了以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营承包为特征的时期。
197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基层企业自主权试点的文件后,双鸭山矿务局于年底制定了扩大基层矿厂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方案,在经营上实行“四定八保”,在管理权限上松动了任命科级干部、改变部分工人工种、小差距奖励额度、部分三类物资采购等权利。1984年,双鸭山矿务局实行吨煤包干制度,企业进入了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阶段,比扩大基层自主权有了进步,实质是在国有企业中尝试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焕发了生机。1985年至1992年,矿务局以推行经营承包为主线,相应地进行了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的改革。自1985年开始,东煤公司对所属矿务局实行6年(1985年至1990年)投入产出总承包。承包的形式,是以矿务局为一个整体,向东煤公司承包,矿务局将承包的指标逐项分解后,再和所属各矿、厂、处、队逐一签订合同。全局通过逐级承包的形式,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层次、全方位的经营承包网络,使本局向东煤公司的总承包有了兑现的保证,这是煤矿经济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鹤岗市在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过程中,为增强企业活力,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对企业放权:一是对部分国有企业实行了松绑放权、落实“扩权十条”、增强企业活力的八条规定;二是对小型企业实行了放开经营,变国营企业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三是对集体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为从根本上搞活企业,从1984年到1987年,实施了“两改一联合”战略。全面实施企业改革,推行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重点是普遍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基础上的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进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在部分企业实行了计件工资、积分算奖的办法。同时,进行了企业领导制度改革,并加快了技术改造步伐。1984年至1987年间,累计完成技改投资6679万元,完成技改项目17项。加强了横向经济联合,对内加强各企业、各行业之间的联系,对外加强与省内外大城市、大企业及大专院校的联系,先后与30多家院校、20多个厂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经过一系列调整、改革,双鸭山、鹤岗等煤城均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其中,双鸭山自实行经营承包以来,矿务局原煤产量以平均每年约70万吨幅度递增,1989年提前实现了千万吨,1992年原煤产量比1984年增长53.5%,累计向国家上缴各种税金14954.6万元。1992年末,全局职工年平均工资3482元,比承包前的1984年提高195.5%。鹤岗市198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6806万元,比1983年增长55.3%。经济效益大幅提高,实现销售收入40540万元,比1983年增长132.9%。实现利税收入3864万元,比1983年增长27.8%。在煤炭产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同时,煤城多种经营经济也获得长足发展。1990年,鸡西矿务局多种经营产值达到5亿元,鹤岗矿务局突破4亿元,双鸭山矿务局达到1.42亿元,七台河矿务局为7713.35万元。
(二)推进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2年,国家决定在全国率先放开东北煤炭市场,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煤城进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此时,宏观经济环境出现了很大变化,全国性的物价上涨,市场需求低迷,使国企生产经营普遍遇到困难。四大矿务局也不例外,煤炭产量大幅下降,从1993年至1998年,四个矿务局原煤产量降幅近50%。企业经营大量亏损,四个矿务局大量拖欠铁路运费、电费、设备材料费,1998年累计亏损高达14.84亿元。由于资金短缺,造成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矿井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各矿务局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普遍采取以煤易物等方式解决问题。这一切,导致职工生活日趋困难,不稳定事件不断发生。更严重的是矿务局管理干部、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大量流失,给企业发展带来致命影响。
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各矿务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按照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施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扭亏为盈为目的,打破企业内部“大锅饭”,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增收节支,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初步实现了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由过去单纯追求产量变为追求经济效益,扭亏为盈初见成效,煤矿安全状况逐步好转。以双鸭山市为例,面对困境,首先从观念上进行了“四个转变”,由依赖上级帮助解困转为确立“四自”经营求发展;由攀比转为依靠自身求发展;由只讲客观不讲主观转变为立足内涵挖潜解困;由单一经营转变为以煤为主、多元经营。同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出“坚持主业、多元经营、促进繁荣、全面发展”的经营方针,引入自我约束、风险竞争、内部激励的机制,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进入2000年后,双鸭山开始了一场以实现集团公司制改造为目标的深刻变革。2001年,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企业改制后,大打扭亏脱困攻坚战,生产经营实现了全面复苏,煤炭生产规模和总量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03年,原煤产量达到1040万吨。
针对国有煤矿在转轨时期出现的困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措施,包括: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统筹安排,用于困难煤炭企业补贴;企业利润不再上缴和划转,全部留给企业,中央财政增加亏损补贴基数,解决亏损补贴缺口、关井压产总量调控,等等,并分别于1999年和2000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工作。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为帮助煤企摆脱困境,派出工作组分赴各个煤矿调研,帮助企业做好稳定工作;帮助企业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加大安全投入;加大整顿关闭小煤矿的工作力度,解决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1999年,黑龙江省出台《全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改革脱困实施方案》,加大了煤炭企业脱困力度。随着七台河矿务局改制为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继挂牌成立,到2002年12月18日,全省四大国有重点煤矿全部完成由工厂制向公司制的转变,走上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发展之路。
(三)延长煤炭产业链,推进多元化经营
本世纪初,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个煤矿城市在搞好矿井技改和新井建设、增加煤炭产量的同时, 拓展坑口电站、焦化和煤化工等项目, 加快了煤炭城市资源转化和城市转型的步伐。2005年上半年,鸡西、鹤岗、双鸭山和七台河等四个煤城经济大幅度增长, GDP分别增长11.9%、10.6%、12.9%和13.4%。 四大煤城把延长煤炭产业链作为主攻方向,促进煤炭资源多级转化。七台河市初步建成了原煤——洗煤——焦化——煤化工、原煤——电力——建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煤炭的加工转化走在了全省前列;鹤岗市推进煤层气和瓦斯的综合利用,生产生活不仅有了新能源,更有利于安全生产;双鸭山市建设了烟煤煤化循环经济园区、褐煤煤电化循环经济园区及冶金循环经济园区。在这一轮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双鸭山作为突出的典型,走上了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合实际的更好更快发展的新路子,创造出值得借鉴的“双鸭山转型发展模式”。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双鸭山市开展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私有私营三种形式达到70%左右。2002年后又开展了以“国退民进”为主要形式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双鸭山市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和狠抓“十大重点产业”的战略部署,以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为契机,以推进资源转换、产业转优、体制转轨、城市转型“四转”和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发展型“三型”发展为核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使经济增长实现从资源依赖型、投资驱动型向资源节约型、科技创新型等方向转变。按照《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提出的“大力开发非煤产业,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冶金、新型建材、林木加工、生物制药、旅游等产业,促进经济转型”的总体要求,双鸭山市把发展煤、电、化、钢、粮、新能源、新建材等“七大主导产业”作为调整结构的重点,大力推进产业延伸、产业升级和产业多元,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全市主导产业实现了由“一煤独大”向“七业并举”的转变,三次产业结构由2007年的28.1:41.4:30.5调整到2012年的20:50:30,全市非煤产业比重由2007年的43.2%提高到56.5%,呈现出传统产业比重降低、非煤产业规模扩大、新兴产业发展提速、“七大产业”齐头并进的新格局。
2014年,国务院28号文件指出,以黑龙江省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四大煤城为重点,研究布局若干现代煤化工及精深加工项目,实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攻坚行动计划。这一年,黑龙江省为支持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四煤城改革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黑龙江省级融资平台为四煤城棚户区改造提供融资支持,省政府对四煤城区级财政出现的欠发工资等困难提供5亿元财力保障支持。省财政还安排1亿元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治理。另外,黑龙江省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四煤城谋划接续替代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引进人才。
三 林业型城市:由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转型
林业型城市经济发展高度依赖于林木资源,多年来一直以木材采运业为主体,各种加工工业也基本依赖于木材而生存。随着可采伐林木资源的锐减,木材采运规模不断缩减,林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中央“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指引下,黑龙江省林业资源型城市针对束缚林业生产发展的种种弊端,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一)进行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从1978年到1983年,是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起步和尝试阶段。在森林经营上,由林业部门经营转移到与群众联合经营;在生产内容上,由单一的林业生产转移到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同时,对企业和企业化的经营单位,实行财务包干,初步改变了长期以来财务管理体制上的供给制和“大锅饭”的弊端。另外,对如何借鉴农村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进行了探索。在大兴安岭地区,企业经济体制改革采取由试点入手、逐步推广的方法,摸索改革经验。为此,首先在呼中林业局搞试点。1979年11月,大兴安岭地区召开林业企业会议,推广呼中林业局“五定一包”的经验,即定产量、定质量、定人员、定设备、定费用、包成本,拉开了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1982年2月,提出“坚持以营林为基础,以木材生产和林产工业为中心,搞好企业整顿,全面推行和完善经济责任制”的改革思路。
自1984年开始,全省林业改革全面铺开,并提出了“改革体制,下放权力,内包外联,综合经营”的林业改革方针,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结合起来,建立和推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1984年6月,大兴安岭地区林管局召开第一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明确了围绕企业内部经营承包、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企业发展商品经济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等三方面的改革思路。1985年及1986年,按照国务院、黑龙江省政府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精神,对企业应有的各种经营权力进行了下放。这些权力的下放,使企业逐步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路子。自1986年起,根据中央提出的“巩固、落实、完善、配套”的方针,林业型城市的改革进入完善配套阶段,对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进行完善和配套,对财务包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修改和补充,逐步理顺林业内部和外部的经济关系,全面推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全省林业型城市立足于营林、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生产的长远发展,实现采育平衡、大上营林、大上木材综合利用、大上多种经营的“一下三上”发展战略,使产业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大兴安岭地区在加强营林基础地位,发展林产工业、多种经营、地方工业、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为改变林区单一经济结构做了有益尝试。1985年,地委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区情出发,确立了“以林为主、采育结合、多种经营、综合开发、改革开放、兴边富民”的林区经济发展战略,明确了林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七五”时期,全区上下突出抓了营林、多种经营、林产工业的发展。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使经济结构发生较大转变:资源开发由单一林业开发向综合立体开发转变;林业由单一原木生产向以营林为基础、以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为重点转变;所有制形式由单一全民所有制向国家、集体、个人多元复合所有制转变。
(二)破除“资源诅咒陷阱”,大力发展林区经济
由于长期依托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林业资源型城市形成了高度依赖木材的林业产业体系。随着森林资源逐渐枯竭,加上1987年的特大森林火灾影响,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木材产量自80年代中后期逐年递减,经济林产品多种经营尚未形成明显产业优势。由于木材产量的降低,锯材产量也呈现下降趋势。在伊春市,由于长期集中过量采伐,加上国家对林业投入不足,该市自80年代中后期逐步陷入可采林木资源严重不足的危机,森林蓄积和可采林蓄积比开发初期分别下降50%和98%,17个林业局中有13个基本无林可采,其余4个林业局也处于严重过伐之中。 大兴安岭地区到1990年,开采林木由开发初期的5.2亿立方米减少到2.1亿立方米。林区人口和职工队伍迅速膨胀,工资总额占总产值三分之一,许多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全区举债30亿元之多。总之,在改革开放的大趋势下,在市场经济的残酷竞争中,林业资源型城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相对成熟的林业经济发展模式陷入困境,面临着“资源诅咒陷阱”。 严峻的形势倒逼着林业城市在管理制度、经营机制和发展机制方面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
这一时期,大兴安岭地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振兴林区经济的举措。90年代初制定了《大兴安岭林区避危兴林方案》,探索由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并经国家批准开始组建韩家园和加格达奇两个林业局,依照社会化大生产和森林分布、营林生产规律,采用现代化手段组织生产,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到1996年底,韩家园林业局累计完成建设投资21020万元,年木材生产能力削减前达到18万立方米,年缴利税450万元。加格达奇林业局探索承包森林经营的新途径,到1996年累计造林130万亩,保存率达到83%以上。为实现林业经济不断向林区经济转化,全区经济由“重采轻育”向以营林为基础转变,为此,相继组建了华兴木竹公司、金岭木业公司、呼中刨花板厂、新林中密度板厂、图强育婴综合厂、塔河地板块厂和活性炭生产线等新的林产工业企业。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把大兴安岭作为全国第一批实施“天保工程”的试点地区,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倾斜。大兴安岭地区抓住机遇,及时转型,林区发展定位开始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的根本性转变。2000年正式启动“天保工程”后,大兴安岭林区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加快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不断深化各项改革,突出抓生态,重点抓调整,全力谋发展,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实现了森林资源的蓄积和面积“双增长”,森林质量、森林生态效益、“天保”投入资金效益“三提高”。大兴安岭地区还提出“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发展思路,到“十五时期”末,实现经济增速6.3%,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2%,经济转型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实施生态战略,培育接续替代产业
自2000年“天保工程”正式实施以来,林业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被充分认知和肯定。200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此为标志,我国林业发展结束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时代,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时期。对于林业型城市来讲,这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加强生态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加快林区经济转型,大兴安岭地区提出了“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思路。到2005年,在木材产量调减的情况下,经济首次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十一五”以来,大兴安岭地区进一步明确生态定位,深入实施“天保工程”,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使林业生态体系更加完善,并被国家环保部正式命名为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大兴安岭地区还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林产工业、矿产开发业、绿色食品业、北药产业、特色养殖业等六大支柱产业,经济机构进一步优化,接续产业同步发展,林区经济对木材依存度由“天保工程”实施初期的90%下降一半左右。
2005年,伊春市被国务院确定为我国第一个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该市抓住全面停止木材生产主伐、扩大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和国家扩大延伸“天保工程”的机遇,加快国有林业企业产业结构转换和经济转型的步伐。首先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实施“天保工程”,使小兴安岭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木材产量大幅调减,历史性的实现了森林长大于消、年均净增长500万立方米的良性循环,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其次是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替代产业。初步形成了以五大优势特色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业、绿色能源业、森林食品、药品业、冶金化工及矿产开发业、木材精深加工业)为主体、多轮驱动、多点支撑的新型林业产业发展格局。伊春市还继续深化改革,一是实施了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为破解国有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大胆探索、率先实践。二是将国企改革、林场改革作为体制创新的着力点,稳步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是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打造经济转型的平台,增强了城市的聚集和辐射功能。
2010年11月,我国第一部关于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的跨省区专项规划——《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正式出台。根据“规划”精神,2011年8月,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的若干意见》,从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方面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了加强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实施方案。
随着“规划”的实施,近年来,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方面,2014年,森工系统产业总产值完成477.7亿元,扎实推进78个重点项目,招商引资49亿元。对俄经贸合作取得新进展,海外林产工业产值突破10亿元。集团化发展步伐加快,绿色食品集团构建了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营销网络。在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生态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止。伊春市在国内完成了第一笔碳汇交易;2012年龙江森工1009.8万公顷施业区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公顷蓄积和森林覆盖率“四增长”;2014年,国家投入天保工程二期专项资金54.78亿元全部拨付到位,各天保工程区实施单位全部通过了国家级、省级核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在优化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方面,2010年起实施“生态移民”战略,三年间撤并林场所71个,完成生态移民8512户共2.94万人,中心城市功能显著增强。在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到2012底,大小兴安岭林区三次产业结构由2009年的39:26:35调整到36:27:37,非传统木材生产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由50%提高到63%。在保障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2014年职工人均年工资达到2.5万元。稳步推进林区城镇化建设,2014年完成保障房建设2.1万套,完成给排水、小区道路、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9个,完成林区公路建设552公里。
四、结 语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黑龙江省资源型城市经过了一轮又一轮发展转型的奋斗历程。当前,在改革深入推进、国内外经济形势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资源型城市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突出体现在:资源型产业仍是经济发展主体,新的支柱产业尚未完全形成,接续性产业整体规模不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生态环境建设面临巨大压力,体制机制性障碍等深层次矛盾亟待破解。虽然存在上述困难和问题,但更应该看到,资源型城市面临着重要的历史发展机遇。
首先,党和国家对资源型城市发展转型问题高度重视和支持。自本世纪初开始,国家加大了对资源型城市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并逐步将资源型城市的发展纳入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规划。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 “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资源开采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中央要从政策、资金等各个方面给予资源型城市巨大支持。以2013年《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 2013—2020 年)》的出台为标志,我国首次制定关于资源型城市的国家级规划,成为全面解决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行动纲领。201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指出,要争取到2020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在此基础上再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全面振兴。
其次,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资源型城市的发展转型。2004年10月,出台了《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2013年,黑龙江省出台包括《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在内的“五大规划”。近年来,黑龙江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2014年为6个资源枯竭城市和4个参照执行政策县争取国家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0.96亿元。累计有67个项目获得了国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资金4.1亿元支持,总投资45.5亿元,有力支持了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发展。2016年2月,《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着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壮大新兴产业,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2016年5月,习总书记亲临龙江,就全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进行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针对资源型城市转型问题,习总书记指出,要深度开发“原”字号,依托优势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精深加工比重,增强市场竞争力。要以“油头化尾”为抓手,推动石油精深加工,推动“油城”发展转型。要以“煤头电尾”、“煤头化尾”为抓手,推动煤炭精深加工,推动“煤城”发展转型。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省资源型城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城市转型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当前,全省资源型城市正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历史节点,只有紧紧抓住机遇,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勇气和智慧排除万难,走出新路,才能实现持续发展和华丽转型。
(作者: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