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地方志工作要点
2011年是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为使我省地方志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今年全省地方志工作的主要任务确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依据,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朱佳木同志和于莎燕同志的讲话精神,突出抓好第二轮修志工作,努力提高史志鉴编纂质量,深入开发方志资源,积极推进网馆建设,大力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为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为建党90周年献礼。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志
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利用条例出台5周年契机,在全省开展系列纪念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治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地方志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加快我省地方志工作立法进程,继续搞好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争取列入省政府立法预备项目。在全面总结“十一五”工作基础上,制定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更好地推进我省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
二、突出抓好第二轮修志
组织好志稿评议,通过以评代训等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好志稿总纂中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要求,认真把好志稿质量关。按照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轮黑龙江省志评审验收程序的通知》和市(地)、县(市、区)志一评三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建立志书评审专家库,完善终审实施办法,调整省志编纂委员会和总编室,为志书终审做好准备。做好省志终审稿下厂的前期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解决影响编纂进度和编纂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通报全省。
三、深入搞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坚持地方志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全局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群众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挖掘地方志文化资源,进一步搞好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不断拓宽用志领域,创新用志载体,丰富用志方式,增强用志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力争推出一批用志成果,为我省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提供有效服务。
四、不断加快网馆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中国龙志网站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和利用率。推进市(地)网站系统软硬件升级工作。加强省、市(地)、县(市、区)网络信息互通,扩大信息量,及时更新信息频率, 扩展地方志工作网络办公新形式。继续加强史志鉴数字化录入和数据库的扩容工作,加快地情数据库和网上方志馆建设。继续推进省、市(地)方志馆建设,使之成为宣传龙江地情、展示龙江风貌、服务龙江建设的地情馆。通过网馆建设的落实,推动“地方文献、地情研究、咨询服务”三个中心建设。
五、继续加强史志鉴编研工作
继续搞好《黑龙江绿色食品志》等特色志书的编纂。全面完成《中华通鉴·黑龙江卷》编纂出版工作。抓好《黑龙江系列图志》编纂工作。启动编纂《黑龙江省简志》。各市(地)、县(市、区)要进一步做好地方简史的编纂工作,没有启动的要尽快启动。理顺全省年鉴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其他各类年鉴的管理和指导。继续搞好《黑龙江史志》的编纂,优化栏目,提高质量,扩大发行,发挥好对地方志工作特别是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指导作用。
六、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组织好协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志协会组织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队伍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紧密结合第二轮修志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继续加强与其他省市地方志协会组织的联系沟通,积极组织参与各地地方志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开阔地方志工作者视野。搞好史志鉴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七、努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继续搞好“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实干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积极为地方志工作者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全省地方志工作者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强、思想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地方志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