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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组织与群众: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的特质

摘 要:五四运动前后,中国有二三百个社团和政党,大都成立不久即烟消云散。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汲取五四精神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便表现出不同于其他政治力量的特质:因“信仰化”主义而结合,有“强固精密的组织”,发动群众为自身利益而斗争。对主义的坚定信仰,成为党百折不挠的精神支撑;严密的组织成为实现主义的基础;扎根群众是党保持纯洁性和蓬勃生命力的根本原因。上述特质显示出中共与国民党等当时中国其他政党或政治团体在性质上的根本差异,是促使中共走向革命成功的关键要素。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中国革命 马克思主义 群众 政党政治


1949年9月,毛泽东在给新华社写的评论中指出:“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此时,中共已基本夺取全国政权,即将成立新中国,回望党的创立,其意义自然不同寻常。许多历史事件的意义往往在较长历史进程中才能突显出来,在初始阶段可能表现得并不明显。但是,不寻常的历史事变,其内部因子一开始就必定有特别之处。综观既有研究,大多探讨社会文化、国内外局势对中共创建的影响,缺乏对中共自身特质的关注。本文试图从中共自身的定位和他者的视角,探究其在成立初期相对于其他政党所表现出的独特之处,以揭示中共领导中国革命胜利的深层原因。本文所言“党成立之初”主要指1920—1924年,因论证需要,部分内容追溯至五四前后或后推至大革命失败之前。


一、“以主义为结合中心”


新文化运动前期,西方各种学说和思想涌入中国,其中多数以“主义”相称,纷纭繁杂。形形色色的主义,使逐渐走向倡议“社会改造”的知识人感到无所适从。对此,胡适连续撰文号召“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时颇有影响。毛泽东在长沙专门组织“问题研究会”,提出71个大问题及140余个小问题。与胡适发生“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李大钊,一方面日益走向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试图在容纳“各种主义”的基础上实现对人的改造。他领衔发起成立少年中国学会,主张“先将中国人个个都造成一个完全的‘人’,然后再讲什么主义”。


少年中国学会是一个注重人之本身“完全”的团体,作为成员之一的左舜生对它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具有充分的人味”。然而,同样作为学会一员的毛泽东很快就感到,少年中国学会“不免有点虚浮,少深沉远大之计,少恳挚之意”。“深沉远大之计”即共同的大目标。他在推动新民学会的活动时注意到:“好多人讲改造,却只是空泛的一个目标。究竟要改造到那一步田地(即终极目的)?用什么方法达到?自己或同志从那一个地方下手?这些问题,有详细研究的却很少。”面对形形色色的主义,毛泽东同样感到困惑:“现在我于种种主义,种种学说,都还没有得到一个比较明了的概念。”恰恰表明,此时的毛泽东正在力图寻求一种“明了”的“主义”。因而,他对新民学会的发展方向日益明确:“不可徒然做人的聚集,感情的结合,要变为主义的结合才好。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做一个人,可以先不要主义,而改造社会,则离不开主义。研究和解决问题,固然重要,但是如何研究和解决问题,则面临“主义”的选择。胡适的一篇文章认为,“主义的研究和鼓吹,是解决问题的最重要最切实的第一步。”


恽代英在少年中国学会另一主事者王光祈建议下,在武昌成立利群书社,进行工读互助实验,但无果而终。恽代英从失败中幡然醒悟:“人家笑我们是一盘散沙十几年了,我们到头仍是一盘散沙,没有一个群众事业,曾经维持得长久”,因而提出,“现在最应注意的,是要打破人的中心,建设主义的中心”。“经两载之切实研究”,李大钊同样感到学会“对内对外似均应有标明本会主义之必要,盖主义不明,对内既不足以齐一全体之心志,对外尤不足与人为联合之行动也”。可见标明主义,既是理论“研究”的结果,又是开展实际工作的现实需要。“问题与主义”之争发生后,在上海仍与胡适密切来往的陈独秀打比方说:“我们行船时,一须定方向,二须努力……主义制度好比行船底方向”。努力之前需要先定方向,才知往何处用劲,这与毛泽东的观点一致。显然,这样的主义所指示的方向要独辟蹊径,才能开出一条能够“解决问题”的新路。


中共一大召开前,少年中国学会在南京召开年会,讨论最热烈的就是“宗旨主义问题”。讨论中,“北京同人多主张要主义,南京同人多主张不要主义”。南京分会的邰爽秋提出,学会“强定一种共同主义,必致因大家意见不同,引起分裂,且一种主义总有缺点”;李儒勉同样认为,“强欲大家信相同主义,结果必致学会解散”。而“北京会员多半因受恶刺激太深,为保持人格故,力争要规定共同主义”。其中,邓中夏指出,“全会应有共同的目的以为标准,故必采取或创造一种主义,以为学会的主义”,“学会已往的对社会无甚效力,都因无共同主义之故。必须规定了主义,大家求学做事才不误入歧途;才便于分工互助;向外活动才旗帜鲜明,易结同志团体;所谓失节堕落,亦才有个标准,于人格的保险能真有效力。这都是有了共同主义的好处”。他还说:“至于规定主义,怕引起学会分裂,我想苟于创进少年中国有益,即破裂亦何妨。”对此,高君宇表示赞同,指出“学会会员为创造少年中国便于分工互助,不可无一种共同主义”。黄日葵进一步提出,“主义是时代的产物,今日为中国的改革,实觉有须一种主义的必要。而考学会所以发生规定一种主义的问题”,主要是“受时代潮流影响”。所谓“时代潮流”,指的是五四以后知识人走向行动,努力进行“社会改造”的潮流。时代呼唤主义,亦是因为越来越多的知识人通过实际行动认识到,没有“主义”,就无法解决社会的“问题”。少年中国学会南京年会到会23人,“主张不要主义的六人,主张要主义的十七人”。虽然这17个人各自秉持的主义不尽一致,总的结果仍是“悬案”,但是此后相当多的会员已不愿再作争论,而是奔赴各自主义的实践。


“要不要主义”问题日渐明朗的同时,要什么样的主义成为中国思想界激烈争论的焦点。除前此提及的“问题与主义”之争,还有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与基尔特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的论战。回溯论战发生现场,很难说经过论争,马克思主义完全战胜了其他主义,但是在论战中,彼此的主张变得更为鲜明。经过反复比较,越来越多的知识人接受马克思主义。当然,这亦与十月革命的影响密不可分。1920年初,苏俄声明对华友好的《加拉罕宣言》在中国传播开来。其中所表示的对中国的“好意”,“受到所有知识分子以及一般老百姓的欢迎”,从而“为苏俄式的共产主义在中国铺了一条路”。深受西方列强和国内军阀压迫的中国人不能不为之所动。正如民国政治学者谢彬等人所言:“五四运动而后,智识阶级群苦军阀官僚之诛求无艺,救国无术,乃取欧美各派社会主义学说,择与性所近者而研习之。复睹俄国社会革命大告成功,第三国际完全组成,遂欲举阶级斗争、劳工专政、全民政治、大同理想一一试行于国中,而求其次第实现”。


新民学会的宗旨之一是“改造中国与世界”, 实际上改造中国与改造世界密切相连。一战结束后,作为战胜国的中国寄望于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的“十四点原则”,以为巴黎和会将按此原则建构一个由独立民主国家组成的世界新体系,作为弱国的中国可“挽百十年国际上之失败”“将逐影而上,能与英、法、美诸强并驾齐驱耳”。结果“威尔逊的十四条完全是一,种骗局,于是幻想才渐渐打破”。正在此时,列宁提出民族殖民地理论,鼓励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进行民族、民主革命,反对帝国主义,实现民族独立,建立一个与帝国主义世界体系相对抗的、公平正义的世界新体系。这也是《加拉罕宣言》发表的重要背景。李大钊对其中体现的“世界主义”极为称道。由此,威尔逊主义很快让位于“苏俄式的共产主义”。张东荪明确提出,威尔逊主义失败的日子,就是全地球大革命的日子。在当时的主义论争中,马克思主义内含的“世界革命”优势日渐明显。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五四时期的思想论争中,一方面各方强化了自己的主张,另一方面彼此相互影响、相互吸收。正是在与基尔特社会主义者的论战中,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加深了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为中共二大提出最低纲领奠定了思想基础。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参与论战的人员中,各派之间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同“主义”的相融相交是很明显的。许多早期马克思主义者都曾受无政府主义影响,即便是中共一大前后,各地党组织中仍有不少无政府主义者。无政府主义与马克思主义,虽有相近之处,但根本目的、手段方法等大相径庭,尤其是在对权威和纪律的认识上。两种主义存于同一组织之内,“党内此时即无一致的思想”, 彼此都试图影响或同化对方,以形塑组织,由此造成思想混乱、力量冲突。一些地方党组织中,无政府主义者在党外擅自开会,处处扩大无政府主义的影响,在党内正式开会时挑起争论,“有时甚至动武”。毛泽东讲过:“主义之争,出于不得不争,所争者主义,非私人也”。时人回忆道,“大家都为主义努力,为主义牺牲”各不相让,有时“简直闹得不成样子”。主义之争的持续进行与激化,迫使中共不得不用新确立的组织原则来解决。


北京党组织中有许多无政府主义者,他们“想把共产党无政府主义化,并在共产党的机关组织他们的党团;在北京他们霸占宣传机关,叫守常做庶务,国焘去跑路”。北京青年团甚至“整个被无政府主义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起初有很大顾虑,但最终下决心清退无政府主义者,以致北京青年团“整个解散”,“重新组织”。无政府主义者“退出以后,事情进行得比较顺利了”。广州的情况更严重,可谓是无政府主义大本营。常驻广州的陈独秀认为,“无政府主义者与共产主义者的目的不同,手段也不同”,坚决不与无政府主义者妥协。无政府主义者最终选择退出共产党。


中共建立之初的这场清退无政府主义者的“自我革命”,是促使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过程,也是促使中共更加纯洁的过程。陈公培回忆,“留法勤工俭学生同吴稚晖等的斗争,考验了无政府主义派,该派平日和我们不作正面斗争,这次运动,则使他们起了分化。陈延年、陈乔年等在斗争中认识了吴稚晖等的面目,从此脱离了无政府主义派。”正如蔡和森所言:“经过一时期的辩论后,他们这些先进分子都被马克思主义化了,而成为我们的同志了。”中共“与无政府主义者分道扬镳,取得阵地,迅速跑到前面去”,团结和吸引了更多更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到这个组织中来”。力量并不取决于数量,信仰坚定才会有力量。“旗子”树起来以后,作为一种鲜明的政治力量,幼年的中国共产党反而更加坚强有力了。在以后的奋斗中,中共始终坚持“主义真”的信条,创立中国的“信仰化主义”,以“主义”号召队伍,渐成应者云集之势。


五四时期,各种社团和政党纷纷成立,据统计有二三百个之多。这些团体或政党多为崇尚不同“主义”的知识人组成的松散联盟,为“各种主义的结合”,或“不以主义为结合中心”。即便看似因“党义”而结合的政党,实际上“对于党义的尊崇,党员人格上所应遵守的规戒,和政党所应作的事业,都把那些付诸东流,全然不管了。只不过以目前的私利,为共同结合的工具而已”。没有“中心思想”,“党义”形同虚设,对内不足以统一认识,对外不能产生有力行动,因此很多团体或政党成立不久即烟消云散。被蔡元培誉为“最有希望的”少年中国学会,最终也土崩瓦解。


中国共产党最初的成员虽然大多受过其他主义如工读主义、实用主义、新村主义、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影响,但最终聚集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之下,力求同一个主义,“以主义为结合中心”,从而日益发展壮大。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脱颖而出,为思虑国家命运的人所选择,一方面在于其他主义之不“行”,“无可如何的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了”,另一方面则在于马克思主义的彻底性契合了革命者的追求和中国的需要,“将眼前不良的经济制度,从根本上加一种有效力的攻击”,“求社会全部的改造”,“求效率最快之政治路线,期以达成救国之目的,大势所趋,有如决川赴海,莫之能遏”。当然,亦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真理性”的主义,将民主与科学都囊括其中,是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主义,有明确的大方向,又能够指导中国具体的社会改造。


几年后,中共以初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即民主革命纲领,掀起“大革命的洪流”,充分验证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效用。胡汉民感叹:“中国共产党不过是五六岁的乳臭小儿,中国国民党却正当壮年经验丰富有作为之年,论份子中国国民党多他百倍,论势力中国国民党也大他百倍,为什么倒被他这个小鬼捣得乱纷纷呢?”“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对于主义没有彻底的了解,故没有坚决的信仰,所以也生不出一种力量来抵抗引诱和威迫。”中共对主义“彻底的了解”,显然指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革命性的认知,加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改革”和“社会改造”中产生的实际作用,自然更会增加共产党人“信仰”的“坚决”。


因对主义的坚定信仰而产生的强大力量,正是共产党优胜于国民党之处,更是共产党超越民国以来其他政党的特别之处,成为后来共产党无论遭遇怎样的困难都能奋起的精神支撑。虽然在革命过程中,时有落荒者、逃脱者和叛变者,但是愈到后来,主义对队伍的支撑作用就愈加凸显,并不断吸引和凝集新成员。到20世纪30年代,即便是被称为“和平主义者”的胡适也高度赞扬共产党人“为一个主义而从容杀身”,“他们把他们的生命都献给了他们的国家和他们的主义”。


二、“强固精密的组织”


如果仅仅有“主义的结合”,团体或政党的生命依然很难长久。五四以后形成的团体大多有始无终,除“主义”问题之外,另一重要原因便是“组织多草率简陋”,因而恽代英提出,欲有“能垂久而有功效之机关”,“则不可不有严整完密之组织”。“有了这样团体,无论社会上有革命事业发生与否,无论他们参加革命活动与否,他们从根本上总可以给社会很大的帮助。所以我想这样团体的实现,比革命的实现还急要。”


李大钊将视线向前延伸,认为民国以来的政党“都是趁火打劫,植党营私,呼朋啸侣,招摇撞骗,捧大老之粗腿,谋自己的饭碗,既无政党之精神,亦无团体的组织”。这些政党因为“团体的训练不大充足”,做不出“改革事业为人民谋福利”。李大钊由此呼吁,必须“成立一个强固精密的组织,并注意促进其分子之团体的训练”。施存统从工读互助团的实验中发现,“人们底组织能力,不是一天养成的,是要在团体中习练成功的”,只有“少数有觉悟有训练有组织的无产者”进行“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建立一种“强固的生产者团体”,“从事社会主义的生产”。中共的成立便契合了这样的认知和期待。


与中共别途的无政府主义者后来终于醒悟:“什么组织我们都试过了,统计起来,何只百几十遭,试想那遭能够收得些效果的”,“以我本身来讲,皈依吾主义者不满五年,而参加团体之组织者已指不胜屈。起初的时候,议章程,开会,捐钱,忙得‘象杀有介事’;但是少则忙十天八天,多则忙一月两月,而所谓某某社也,某某会也,又‘烟消云散’了。”因而,他提出,重新建立一个平民革命党,“从‘组织大纲’以至‘办事细则’,都要有精密的规定。”越来越多的社会改造者或团体认识到仅仅有“组织”是不行的,组织要“精密”化,才能统一行动,对社会产生实际的改造作用,并能持续存在。


当然,提倡建立“强固精密的组织”,既是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要求,如列宁所言:“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亦有苏俄实践经验的参照,如李大钊所言:“俄罗斯共产党,党员六十万人,以六十万人之大活跃,而建设了一个赤色国家。这种团体的组织与训练,真正可骇。”一些追求个性解放的五四青年也逐渐认识到,“中国人所最缺少的——无过于强固完密的组织力了。组织力像是病革的人的起死回生丹。国家处于极端的危急,他法皆不中用,独有组织力能奏救亡的奇效。”因而,“要有组织,才有纪律,才可做事”,需产生一种“组织”,来“粘这散了板的中华民国”。有人从美国考察回来,更强化了这样的认知:“某君赴美考察回,或询以中外不同之点何在。某君谓,天与中国同,地与中国同,惟觉人与中国不同,所不同者,则组织力是也。”建立一种团体或政党,把个人、国家组织起来,成了那个时代的需要和呼唤。


正是在这一语境中,中共开始筹建及开展活动,采用“布尔什维克的组织经验,反对孟什维克主义式的原则”,努力建成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布尔什维克政党。然而,真正实现并不容易。早期共产党人几乎都是知识分子,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习惯书斋生活,不愿被限制、约束,甚至有自由散漫之气。朱务善回忆:“党员中不少的常常表现出很幼稚的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和行动,那时我们很少懂得党的纪律,一切偏重于感情。”李达亦讲道,当时“谁也不懂什么组织原则,只知道个代表会,不知道过组织生活的事”。有些人甚至对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原则提出异议。在他们看来,纪律意味着专政,集权可能趋于个人专权,因而极力反对集权和严格的纪律规定。李汉俊就和陈独秀产生过激烈争论。上海共产党组织建立后,陈独秀南下广州,由李汉俊代理书记。在沟通联系中,李汉俊对陈独秀渐生不满,建议地方分权。他认为,中央集权易“流于个人专制”,或被少数“野心家利用作恶”,因此无须采取。他更是对列宁在苏俄的行动表示质疑。而陈独秀从不讳言自己的“专制”。无政府主义者斥责陈独秀是“新式的段祺瑞,未来的专制魔王”,陈独秀则坦言自己正是要“造成一个‘名称其实’的开明专制的局面”。他认为,“开明专制”恰恰为无产阶级政党所需,因为“实行无产阶级革命与专政,无产阶级非有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不可,要造成这样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都非有一个强大的共产党做无产阶级底先锋队与指导者不可。所以要想无产阶级底革命与专政实现,非去掉我们厌恶首领、厌恶指导者的心理不可”。


中共一大召开期间,李汉俊再次申述自己的观点:“中共未来的中央不过是一个联络的机关,不可任意发号施令,一切应征求各地方组织的同意”,“征求党员也不可限制太严,不必规定每个党员都须从事实际工作”。这一观点遭到大多数与会者的反对,他没有再坚持。中共二大召开时,李汉俊又专门写了一份意见书,主要表达了对组织纪律的看法,托人带至会场,复引发激烈争论。后来李立三讲道,二大“主要的斗争是与李汉俊思想的斗争”,“当时陈独秀反对他,他比较李汉俊是正确的,他主张党的基础应在无产阶级这一思想上斗争”,“大家赞成独秀的意见,李汉俊思想是失败了,以后他很快就消沉”。


按李立三所说,中共二大出台《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即与对“李汉俊思想的斗争”有关。决议案强调:“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因而特别规定,“自中央机关以至小团体的基本组织要有严密系统”;“要有集权精神与铁似的纪律”;共产党员要为共产党活动,反对个人主义与地方主义。有组织有纪律,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些中共后来概括提炼的组织原则,此时已初见端倪。李汉俊的言行,当时在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20世纪30年代初,李立三任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时说,那时“如果党不把李汉俊思想打下去,则职工运动就不会发展。而党也要分裂起来”。


有学者曾将中共二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章与1919年俄共党章进行对比,发现中共党章比俄共党章规定更细密、更严厉,特别是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这份决议案的出台与中共筹建阶段处理非组织言行有关,表明中共强化组织纪律,既来自外部经验的影响,又来自自身开展革命活动的需要。刘少奇后来讲到,中共创建于第二国际消亡、十月革命成功后,优良的先天环境及俄国共产党“活的榜样”的良好示范,造就了中共“从最初组织起”,“就有严格的组织与纪律,就不允许派别的存在,就严厉地反对了自由主义、工会独立主义、经济主义等”,这正是推动中共“进步的一种原动力”。当然,建党初期严格纪律的施行也有不足,如“许多同志是机械地错误地了解列宁的原则,把列宁的原则绝对化。他们认为:党在组织上的高度集中,就否定了党内的民主……统一的铁的纪律,就消灭了党员个人的个性及党员的自动性与创造性”。不过,随着革命实践的深入,中共也在不断调整着组织方面的建设。


就在中央层面针对非组织言行作出规定的同时,刚刚成立的中共又面临另一挑战。1922年6月,陈炯明在广州炮轰“总统府”,与孙中山决裂。中共中央最终决定支持孙中山。然而,由于陈炯明曾为广东党组织发展提供方便,广东支部拒不执行中央决定,在中共中央公开表示支持孙中山以后,仍然“大作拥陈之论,在其所编之群报上,对孙中山先生之痛诋,无所不至”。这种矛盾很快被陈炯明利用,他没收和查禁中共中央主办的《向导》周报,对广东支部的《珠江评论》则“网开一面”。广东党组织为陈独秀亲自创建,队伍发展迅速,地位非同一般,因此更须严肃处理。蔡和森指出,广东党部与中共中央的分歧是“根本的政治问题”,因此“宁肯失掉广东党部,也必须严格向广东党部的叛逆行为争斗”。最终,广东支部从书记到普通党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有的甚至被开除出党。


经过此事,中共更加认识到党的政策和政略需要有组织作为基础。中共三大后,在谈到青年参加政党问题时,恽代英更明确地指出,“不可人人永是只讲独立自由”,“不应当处处要问与自己意见合否”,而应该“服从有眼光、能周知全局的领袖所发的命令”,“要忠实的服从”忠实执行党纲的“党魁”,不要怕“党魁”对自己的“利用”。只有这样,才能摆脱一盘散沙的样子,“渐渐做成一个有力量的大的作战团体”。说明通过参加实际的政治活动,共产党人对组织纪律之于政党的重要性认识得更清楚了。


1921年苏俄派往中国的代表优林评价当时中国存在的政党:“如果说中国现在存在何种政党,那真是大错特错。即便是一千人组成的团体,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党纲,且各人都有各自支持的政府党、社会党、君主党等,故此等组织均如一盘散沙,并未形成一个团体”,“中国人对于组织的必要性认识非常肤浅,既没有必要去诱导,也不可能唤起他们的心灵”,建议中国不应“急于成立共产党”。殊不知,是时已经成立的中共正力图强固自己的组织。中共建立伊始便按照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建党原则,努力将自己打造为一个“强固精密的组织”,注意形成相应的制度规范,队伍因此日益“纯粹、精锐”。1927年国民党实行所谓“清党”以后,蒋介石检视国共合作历程,对中共的组织性仍惊叹不已:“共产党徒寄生本党,以数量言,当不逮本党同志二十分之一,然彼常能以少胜多,操纵如意者,其组织之严密胜于我,其党员之尊重纪律亦过于我也。”国民党始终没有解决纪律松散、派系林立等组织问题,而中国共产党一直延续建党初期加强“组织建设”的做法,强化中央权威,逐渐锻造出一个纪律严明、组织严密的政党,为实现“主义”奠定组织基础。


三、“到群众中去”


信仰化的主义和组织纪律是一个政党的两大支柱。然而,考之于近代以来的中国历史,如果政党的这两大支柱不根植于群众之中,同样是不能长久的。孙中山在日本组织的中华革命党即是一例,而中共开展活动之始就与群众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五四运动充分显示“国民觉醒”的威力,如曾琦所说:“五四以前非无局部的国民(运动——引者补)。如湖南之‘抗租运动’、四川之‘保路运动’,要皆限一地,不能影响全国。而五四运动则一隅发难,全国响应,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全国一致反抗政府,如此始可谓真正的普遍的国民运动”,“五四运动为国民运动之开始。”陈独秀讲到,五四运动的精神就是“对于社会国家的黑暗,由人民直接行动”。中国社会的风向因此发生变化,以前寄望于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此后则寄望于自下而上的社会革命,发动民众,对社会进行“根本改造”。


毛泽东很早就将民众视为社会运动的主体:“不论你是农人也罢,工人也罢,商人也罢,学生也罢,教员也罢,兵士也罢,警察也罢,乞丐也罢,女人也罢,你总有权发言,并且你一定应该发言,并且你一定能够发言,只要你将你那不应该自疑的疑点祛去,你便立刻发现你自己的重大本领和重大责任。这本领发现在你的心坎里,这责任便立刻落在你的双肩上。”他还说:“以后的政治法律,不装在穿长衣的先生们的脑子里,而装在工人们农人们的脑子里。他们对于政治,要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们对于法律,要怎么定就怎么定。”站在以“工人们农人们”为主体的群众立场上,启发群众觉悟,引导群众起来革命,翻身做主人的观点和做法,成为后来毛泽东开展和领导革命斗争的基石,也是其革命理论中的重要内容。革命即将成功之际,他进一步强调,一个正确的决策,不仅要有群众客观上的实际需要,而且要有群众主观上的觉悟和自愿,由群众自己下决心,而不是由领导替群众下决心。


群众运动备受重视的同时,也有对群众运动不足的反思。恽代英在五四群众运动大潮退去后,颇为担心个体投身群众运动后失去理性,指出“革命只是群众感情的爆烈。而群众的特征,感情每易于浮动”。长远来看,“群众弱点只能利用去破坏,不能利用去建设”,“所以在破坏的事纵然极顺遂的前进时,不可不有极真诚、极切实的团体,去在背后做建设的事。所以在大群众运动中,总少不了进取纯洁的小组织”。恽代英呼吁“小组织”出来引导群众运动,但也奉劝五四中的学生群体“免为政党利用”。因为此时的政党眼光依然朝上,以权贵而不是群众为力量之源,结果往往沦为“野心家的专利品”,“一般强横军阀,无耻官僚,以及一切土豪劣绅、地痞、流氓等的利用物”。群众运动需要革命组织引导,现状却是依附权势、争权夺利的政党遍及天下,因此五四以后建立植根于群众的政党的诉求更为强烈。


1920年12月,李大钊依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理论上阐释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生长与活动,只能在人民本身的性质中去寻,决不在他们以外的什么势力。”可以说,人民的观点和人民的“直接行动”结合起来,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致力于推动和引导人民“行动”,也是相当一部分马克思主义者加入共产党的原因。但是,在中共一大上,以此作为党的基本任务并没有得到所有代表的认同,李汉俊和刘仁静的争论集中反映了这一点。李汉俊以为,中共应以研究马克思主义为主,先派人到俄、德等国考察,在国内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机构。刘仁静则认为,中共“不应该只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团体”,而“应积极从事工人运动,以为共产革命的准备”。大会最后决定,党“目前应着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实际的工人运动,扩大共产党的组织与影响,为实行共产革命之准备”。


在中共一大上,关于共产党员“是否应该做官的问题”也引发激烈争论。有人指出,“我们的党员做官没有任何危险,并且建议挑选党员加入国会,以使他们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反对意见则认为,“希望在旧制度的范围内建立新社会是无益的,即使试作一下也是无益的。工人阶级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加入国会可能会使党员“逐渐放弃自己的原则,成为资产阶级的一部分”,“把国会制认为是斗争和工作的唯一方式”,进而消解中共的阶级立场及斗争性。更严重的是,这样做可能会动摇中共所代表的工人阶级的斗争意志,使他们对国会与和平改良的方式产生幻想,从而放弃“彻底的手段”。这个问题最后没有得到明确结论,大家“一致认为不应当作部长、省长,一般的不应当任重要行政职务”,但是“我们允许我们的同志作类似厂长这样的官”。关于是否做官的争论,关乎的仍是如何看待“行动”的问题。反对进入国会担任“重要行政职务”,而要走入工厂“作类似厂长这样的官”,以便更好组织工人、引导工人参加斗争,更加表现出中共的阶级立场与“行动”特色。考之于大会通过的纲领和决议亦可发现,“行动”色彩非常明显:“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本党基本任务是成立工会。每个地方,凡有一个以上工业部门的,均应组织工会。”其中明确规定“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可以说,中共一开始就是一个面向群众特别是“工人阶级”的行动型政党。


当时仍有一些“学者型”党员不愿意从事工人运动,更愿意做纯粹的研究工作。李达回忆,建党之初,自己希望对“革命理论得一个彻底的了解”,所以专事研究,疏离于实际的革命斗争。对此,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专门强调,中国共产党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整体上看,早期共产党人“多注重实行”,“注重研究”的只是少数。李达回忆,有人明确提出党“‘要求马克思那样的实行家,不要求马克思那样的理论家’的警句”。此“警句”应出自陈独秀。他曾公开演讲说:“马克思所以与别个社会主义者不同,因为他是个革命的社会主义者。凡能实际活动者才可革命,不是在屋中饮茶吸烟,研究其学理,便可了事,这是研究孔子、康德的学问一样罢了。我们研究他的学说,不能仅仅研究其学说,还须将其学说实际去活动,干社会的革命。我望青年同志们,宁可以少研究点马克思的学说,不可不多干马克思革命的运动!”这符合马克思“实践第一”的观点,恰是“革命的社会主义者”的天然品质。后来,毛泽东更为形象地指出,“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就干社会主义。”


中国共产党是什么?干什么?怎样干?这是共产党人一直在追问的问题。中共二大决议案提出:“中国共产党为代表中国无产阶级及贫苦农人群众的利益而奋斗的先锋军”。“群众”主要指代工农群众,但另一处又将劳动者与工人画等号。其中指出,“劳动者是创造各种物品者,所以劳动者应该享受劳动者所创的东西”,“共产党是所有阶级觉悟的无产阶级分子的组合,是无产阶级的先锋军,有一定的党纲,是一个以打倒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为目的的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也可说是一个人的头脑,全体工人便是人的身体。所以共产党无论在哪种劳动运动中,他都要是‘先锋’和‘头脑’”。这些定位和比喻明显体现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劳动创造价值、工人阶级具备先进性及其政党具备先锋性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这是一个不可动摇的“重大的律”。“到群众中去”,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成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定下的存在之基。那时中共所言无论是“群众”,还是“工农”,主要指的是工人阶级或无产阶级,所以“行动”也主要是在他们中间进行。邓中夏指出:“目前固应联合各阶级一致的起来作国民革命,然最重要的主力军,不论现在或将来,总当推工人的群众居首位。”党是为了工人阶级而生的,没有工人阶级,就不会有党,早期的共产党人大多有这样的自觉。不过,当时中共对政党、阶级和群众的理解还不够成熟,尚未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国情充分结合。施存统指出,“工人与劳动者不同”,“近代意义的无产阶级”、“近代劳动阶级”特指“近代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底下劳动的工钱劳动者”。因此,手工业工人和自作农即佃农是不能包括在无产阶级之内的。后来,随着革命的重心转向农村,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进一步结合,产生了思想建党的理论,中共各种言说中的“群众”则自然而然地主要指称农民,革命斗争亦由发动工人运动变为进行土地革命。新中国成立之际,毛泽东进一步把人民群众解释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合体。


中共成立之初,在统一了对“行动”的认识又明确了工作对象之后,很快就围绕“群众”开展工作: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创办工人刊物,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发起劳动立法运动;建立工会,宣传和组织工人;将工人组织起来,掀起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仅一年时间内,中国爆发大小罢工180多次,参加工人30余万。轰轰烈烈的罢工,引起中外反动势力的恐慌:“香港华文及外文报和上海申、新报及《字林西报》均十分注意登载此事,惊惧地恶意地说:不得了啊!布尔什维克过激党在中国也搞起来了。”充分说明中共成立之初“群众工作”的威力。毛泽东后来说,“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正因为同“人民结合起来”,才“生根、开花”。


1921年底,在中国南方考察的马林,对中共在工人中的活动“嗤之以鼻”,以为能够真正联络工人的是国民党。次年3月,因国共合作问题,马林与中共僵持不下,遂回俄求援。7月,回到上海的马林发现,在自己“离开以后这三个多月内,共产党人已经和上海的工厂工人建立了更广泛的联系”。中共在工人群众中工作的成效,亦很快被孙中山注意到。他对身边的人说:“你们自高自大,自以为有军队,有广州地盘,瞧不起共产党,实际上中共是中国新兴势力,比我们强的地方很多。我们当年开始搞革命、推翻满清时,策动群众仅百八十人,像黄岗、潮州之役,人数极少,镇南关之役不过200人。钦廉之役也不过100余人。现在中共组织工农革命运动,群众一起来动不动就是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人,罢工规模浩大,震动中外,其势尤不可侮。从这一点看我们不及共产党。”


其实,从一战后“劳工神圣”口号的流行到五四运动的爆发,民众的力量逐渐被各类有志之士和政治团体发现并重视。但有的人表面上重视群众,实际上仍在“俯视”群众,只是把群众看作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由此,群众运动变成了“运动群众”。罗家伦提出,开展群众运动的第一步是“养成群众”,“使他们化不知以为知,而且要使他们知道之后,能表同情,能给帮助,能来携手”,而“养成群众”的秘诀在于——“养猴子的人必须自己变成猴子”。自居为“养猴子的人”,其背后乃是拂之不去的精英意识。当时,不少党派和势力都标榜保护劳工,但“都不过是为他们自身的利益或他们阶级的利益而施行的一种政策”。


五四以后,国民党虽然对群众力量有了新认识,但在精英意识下,其政策方略依然不能代表人民利益,其“根萌”仅在“海外华侨散在的地方”及“中国南边华侨母国的广东一省”,仍如“虚浮无根的花”。与国民党不同,中共初创时期便植根于群众,“为了群众利益而革命”,而“非为了革命来找群众”。正如恽代英所言:“共产党便是代表贫苦农工利益,而做经济与政治奋斗的党;他努力要他们联合,他努力促进他们的阶级觉悟——这便是说,他们要明白自己是在一个被压迫阶级中间,所以他们应当为自己阶级的解放而奋斗。”正因为如此,在开展运动之初,共产党就能够大规模“策动群众”,令已有20余年革命经历的孙中山刮目相看,充分说明中共不同于国民党等其他政党之“强”,充分说明主导中国革命的天平正向何方倾斜。


余 论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后,中国政治舞台风云诡谲,各种力量错综复杂。只有几十个党员的中共显得“微不足道”。胡乔木曾说:“一大开过了,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连报纸上也没有一点报道”。中共正式成立一年后,似乎仍是很“不起眼”。日本人办的《上海木下内务事务官报》发文指出,陈独秀等人成立的布尔什维克政党,“目前号称有党员四百人,但多数为人云亦云的附和之辈。真正埋头研究主义,或一切行动为主义的且具有深厚基础者,仅有二十余人”。即便是帮助中共成立的苏俄和共产国际也未对中共寄予厚望。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认为,“若不在组织上同国民党结合,那他们的宣传前景暗淡”,并转述孙中山的看法——“青年知识分子对社会主义感兴趣,成立了一些小的集团和派别,对于中国的政治生活却毫无用处”。马林显然更重视国民党的力量,代表了共产国际和苏俄的基本态度。对于被帝国主义势力包围的苏俄,只要在世界范围内能打击和削弱帝国主义的力量,都是对其有利的。共产国际认为,在中国最有可能有效打击帝国主义的当属国民党。为此,共产国际积极推动共产党与国民党合作。孙中山起初对此动议不以为然,因为他眼中的中国共产党人只是一批“自以为是”的“中国少年学生”。后来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孙中山同意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但仅是“容共”而已。


尽管中共显得那么“微弱”,但一登上中国政治舞台就不同凡响。与《上海木下内务事务官报》的观点不同,另一日本人对中共作了截然不同的报道:“上海乃至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以陈独秀、李人杰(李汉俊——引者注)主宰的一派为中坚,保持着同北京、汉口、广州等地的团体的联系,有不少大动作(参照上期的逮捕陈独秀的始末)。其行动至今风靡中国思想界,惹起社会瞩目。”是时,有人得知中共正寻求与国民党合作,千方百计地劝说中共放弃,因为国民党人只是些“‘顽固不堪’的军阀”和“‘利令智昏’的政客”,国共合作可能会“损失其声价与社会同情”。早在中共成立不到半年时,具有英美背景的《新闻报》就登载这样的消息:“沪上共产党,近日声势异常澎湃,凡工学各界激烈青年,及民党中人,均皆加入,并拟联络军界”。从“大动作”、“风靡”、“声势异常澎湃”以及高于国民党的“声价”等用语来看,中共一登上历史舞台就的确表现出不同凡响之处。


正如中国青年党创立者李璜所讲:“在民十之前的中国各政党组织……都是政客式的,为争一时的政治权利,而临时结合起来”,“可称之为欧西式议会政治中政团分野”或“分赃把持的派别”,“真正的具一定的主张,为政治的宣传,向群众发言,对同志加以组织”,“还是在民十开始组织的中国共产党”。给予中共如此独特的评价,可谓颇具慧眼,亦可谓从他者视角对中共三种特质的另一种表达。确如其言,此前的“各政党组织”,都是为争权夺利而生,乱象纷呈,致使“政党”成为一种恶名,进而“无人谈及政党,甚至有视政党为不名誉的事体,稍洁身自爱者,相戒不敢加入,人人都以无政党关系者为志品高尚”。“政党二字,在今日之中国社会中,已成为多数人所厌闻之名词;甚有深恶痛诋,视如蛇蝎,必铲除之而后快者”。政党被人“深恶痛诋”并“厌弃”,缘于此时“无真正的政党”,“只有私党而无公党,只有朋党而无政党”。“厌恶政党”的背后实际上是对“真正的政党”的呼唤与期待。于是时人疾呼:“政党必根据人民的公意,要明白确实宣布其所持的党纲,用公理正义为政治上活动的手段,以达到‘福国利民’为目的。”


因而陈独秀、李大钊等人筹建中共时,就具有一种清醒自觉,即摒弃旧式政党弊端,建立新型政党,担负起“中国彻底的大改革”的重任。中共一大召开前夕,上海党组织机关刊物《共产党》底气十足地宣告:“试问南北各派政党,那一派免了鼠窃狗偷,那一派有改造中国底诚意及能力?全国民在这彷徨歧路之中,那一派人是用光明正大的态度,挺身出来,硬起铁肩,当担这改造政党改造政治改造中国底大责任呢?这就是我们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的使命。”此后不久,陈独秀宣称:“有产阶级各政党底过去的成绩,造谣,倾陷,贿卖,假公肥私,争权夺利”,“以这班狐辈狗党担负政治的责任,政治岂有不腐败之理,只有以共产党代替政党,才有改造政治底希望”。这就是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发布的“檄文”,不但向旧社会宣战,而且向旧政党宣战,以改造政党实现改造政治、改造中国,宣示了一种崭新的社会改造路径。


中共最初呈现出的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上下畅通的组织系统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其超越中国的任何旧式政党,展现了中国政党政治的新气象,预示了社会改造和中国革命的新前景。需要说明的是,建党初期,这些特质固然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优越因素,但尚未发展成为党的坚强武器。在信仰主义方面,没有很好地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陈独秀一度提出的“二次革命论”就是典型写照。在组织方面,还不能正确处理与共产国际和国民党的关系,对无产阶级领导革命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清楚,最终放弃了革命领导权,以致1927年国民党右派背叛革命,中共力量遭到重大损失,中国革命遭遇重大挫折。当然,也正是由于这些特质的存在,年轻的中国共产党才能经受住血与火的考验,在大革命的惨痛失败后迅速总结经验教训,重整旗鼓。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经过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巩固、深化、强化,这三种特质逐渐被锻造成强大的革命武器,熔铸为党永不磨灭的精神标识。


(作者王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