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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木同志在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5周年和中国地方志协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1年5月18日)
朱 佳 木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5周年和中国地方志协会成立30周年。
   5年前的今天,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盼望已久的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行了。这既是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以来,也是中国自从有了地方志以来,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它结束了地方志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标志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依法修志的新阶段,在地方志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5年来,各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条例》,对地方志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紧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各地地方志工作系统的干部职工则大力宣传、积极执行《条例》,对地方志工作更加热爱、更加尽责、更加充满信心,从而使地方志事业在原有基础上发生了明显变化,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形势。
  再过两个半月,将迎来中国地方志协会的前身——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30周年的纪念日。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给文化园地送来阵阵春风,使编修地方志这一有着悠久历史和独特传统的文化事业,同其他文化事业一道,在经历“文化大革命”的寒冬之后,得以解冻、复苏。1981年7月25日至8月1日,首届地方史志学术研讨会通过近一年时间的筹备,终于在山西太原胜利召开。会上成立了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提出了地方志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针任务,并就恢复和重建全国地方志工作领导机构一事向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建议信。这次会议的召开和中国地方史志协会的诞生,标志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正规化的新编地方志时代的到来。1982年,编修地方志被列入国家“六五”计划。1983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恢复组建。1984年,全国北方片和南方片的县志志稿评议会先后召开。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负起编修地方志的领导之责,修志的工作班子要作为政府的事业单位,其专职人员要有编制、有办公用房、有经费。从此,中国地方志发展史上空前繁荣灿烂的新时期开始了。
  30年来,新编地方志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有,省、市、县三级修志中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对地方政府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的“一纳入、五到位”的标准(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与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坚持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另外,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还制定了目标考核责任制、督察通报制、资料报送制等制度;各地修志机构也普遍制定了志书编纂行文规定、志书审查验收办法等制度。尤其可喜的是,自《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至今,全国已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20多个市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或管理办法,使地方志工作在加强制度化建设的同时,不断向法制化迈进。
   30年来,新编地方志工作产生了大量具有存史、资治、教化作用的志鉴成果。在首轮新方志编修过程中,全国共出版三级志书约6000部,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约2万部,山水名胜古迹志约400余部,地情书约7000部。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启动的二轮修志中,也有700余部三级志书出版面市。自《条例》将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列入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任务之后,全国地方志工作系统编纂的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已多达1500余种。与此同时,各地修志机构还开展了历代旧志的整理与出版工作。据统计,截至2009年,全国整理影印的历代旧志已有2000部左右,使地方志工作机构由单纯修志变为既编修新志又整理旧志,成为古籍整理的一支生力军。尤其值得指出的是,2008年国务院决定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并为此组成了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编委会。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在国家层面编修的专志,它所包含的11卷虽然还未成书,但已陆续拿出了初稿,正在进行总纂工作。
  30年来,新编地方志工作在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大量显著成绩。开发利用方志资源是新编地方志工作区别于古代修志的一大特点,也是一大优点。各地修志部门在编纂出版志书、年鉴的同时,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利用本部门的人才和资料优势,出版了一系列地情书籍,编印了大量地情资料,在服务地方政府决策、基建项目论证、旅游项目开发,拯救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密切海峡两岸和海外华人与祖国亲情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省级修志机构还为方志资源开发利用设置了专门部门,建立了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等等。特别是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普及和方志馆建设的进展,使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崭新手段和无限广阔的美好前景。目前,除中国地方志网站和《中国地方志》期刊网站外,各地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已建成400多家地情网站和相当数量的地情数据库,为广大读者查阅志书内容提供了极大便利。与此同时,全国还建成了50多家省市级的方志馆,并有多家方志馆正在筹建之中,为地方志工作机构利用这一公共文化设施和方志资源,在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开展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创造了极好条件。
  30年来,新编地方志工作在整理研究旧志和总结新志编修经验的基础上,创立了独具特色的新方志理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仅在《中国地方志》杂志和省级地方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总数就有6万篇左右;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编辑出版的方志理论著作、教材、论文集,以及各种讲义、编纂手册也有800余部。此外,中国地方志协会和各省地方志学会都把开展新方志理论研究、提高修志队伍的理论业务水平和志书的编写质量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不断举办理论研讨会,深入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为了加强地方志编纂与当代史研究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中国地方志协会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等单位共同举办了以“中国当代史研究与地方志编纂”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为了加强地方志与年鉴编纂之间的联系,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地方志志鉴关系研讨会和年鉴编修研讨会。为了促进新方志理论的系统化、规范化,指导小组办公室不仅组织编纂出版了《当代志书编纂教程》、《中国方志通鉴》等理论书籍,而且组织方志学专家、百科全书专家和地方志工作机构领导干部三结合的班子,着手编纂《方志百科全书》。所有这些,都为新方志理论体系的形成,以及现代社会科学意义上的方志学学科的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30年来,新编地方志工作在修志过程中,形成了一支老中青和专兼职相结合、具有良好作风的方志人队伍。首轮修志开始时,从事地方志工作的人不多,有过修志经验的人更少,多数人是仓促上阵。二轮修志启动以来,首轮修志的许多业务骨干因为年龄原因陆续退出工作岗位,一些年轻同志相继补充进来。尤其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新编地方志要反映的内容比起以往社会不知要丰富多少倍,再像过去那样,一部志书仅由一两个人或少数人编修,已不可能了,必须众手成志。因此,参与修志的除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人以外,更多的人来自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等单位。这些实际情况决定了,组织修志队伍在新编地方志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位置;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训班培训修志人员,又是组织修志队伍的基本形式。为了提高修志人员的素质,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志工作机构还和高等院校合作,举办进修班和研究生班。通过建立修志的专门机构和培训各方面参与修志的人员,使修志队伍逐渐发展壮大。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专职修志人员已有2万多人,兼职修志人员则有10万余人。他们中间既有管理骨干,也有专家学者;既有像燕居谦、耿煌那样的模范人物,也有受到人事部门和地方志工作机构联合表彰的全国和省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这支队伍不仅是新编地方志工作得以轰轰烈烈开展的重要原因,而且本身也是30年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要成果。
  以上这些成就的取得,首先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关怀和指导。早在上世纪50年代,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倡导、支持过地方志编纂,将编修地方志列入了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制定的《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草案)》,并建立了负责这项工作的中国地方志小组,在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530多个县开展了新编地方志的工作。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恢复了被一度中断的地方志事业,并使它得到了超过以往任何时代的繁荣和发展。早在1979年,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中宣部部长的胡耀邦就在建议重修县志的群众来信上批示:“大力支持在全国开展修志工作。”1980年,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胡乔木在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上提出:“地方志的编纂也是迫切需要的工作。”“我们要大声疾呼,予以提倡。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继续编写地方志。”1981年,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陈云倡议抓紧整理包括大量旧志在内的中国古籍,并在此后为《中国地方志》杂志和八部志书题写了刊名、书名。1986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接见了出席第一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的代表并发表讲话。1987年,时任中共中央委员、上海市市长的江泽民在上海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大会上,全面阐述新方志编修的重要意义,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强调“各级领导要把修志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事业来抓,并且切实抓好”。在他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后,仍然十分关心新方志的编修,曾委托中央办公厅负责同志听取地方志工作的汇报,还为一些志书亲笔题写了书名。1995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的李铁映出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1996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的李鹏接见了出席第二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指出“新编地方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定要认真做好。”2001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曾庆红,圈阅批准了关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换届、人事调整和地方志工作概况的报告。2003年,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接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200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67号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200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指出“地方志编修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人力、财力的综合支撑”;强调“各地要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修志机构,把修志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必要投入,改善修志工作条件,改善志书收藏条件。”她还在2010年,接见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联合开展的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活动中评选出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工作者,再次强调“编修地方志不仅是地方志机构的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同年,中共中央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出席《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发表讲话。另外,中央宣传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四次就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发出或转发通知。所有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事业的关怀;充分说明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每一步进展、获得的每一个成就,都是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亲切关怀密不可分的。
  其次,上述成就的取得,也得益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改革开放后,新编地方志工作从一开始就是在各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进行的。无论是最初的各省修志筹备小组还是后来的省、市、县三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都是由当地党委或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每轮修志启动时,也总是由当地党委或政府下发正式文件,出面召开动员大会,提出具体要求。在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省、市、县三级一般都设有地方志工作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一般都被定为厅级单位,而且工作人员一般都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也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修志的号召,分别组建了专门的修志机构。特别令人感动的是,许多地方在编制、经费等条件并不宽裕的情况下,首先保证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需要,并千方百计为它们解决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现代化办公设备等方面的困难。有许多地方还注意选择事业心强、文化素养高的优秀干部,配备到地方志工作机构担负领导职务。还有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经常深入地方志工作第一线慰问干部,了解情况,及时回应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请示和报告。所有这些都说明,我们取得的每一个成就,同样离不开各地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陈奎元同志,向多年来始终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的地方、部门、军队、武警的领导同志,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再次,上述成就的取得,还得益于参与地方志工作的广大方志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共同努力。修志工作是一项连绵不断的事业,需要新陈代谢,薪火相传。新编地方志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包含方方面面,需要广泛参与,相互配合。如果说一条战线的工作人员平均每过30年换完一荏人的话,那么从改革开放后的首轮修志到现在,前前后后参与过修志的恐怕不下20万人。这些人中有的从进入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门直到离退休,从没有离开过修志岗位,有的甚至倒在修志岗位上;有的来到地方志工作机构时还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而当离开时已是两鬓斑白的老人;有的从加入到地方志工作队伍的那天起就编写志书,直到离开时仍没见到志书出版。但他们无怨无悔,不计名利,荜路蓝缕,黄卷青灯。正是因为拥有这样一支队伍,新编地方志工作才可能在30年来取得那么多辉煌的成就。在此,我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陈奎元同志,向所有在地方志工作战线上奋斗过和正在奋斗的同志们,特别是向那些为恢复新编地方志事业出过力的老同志,致以亲切慰问和良好祝愿!
  《条例》规定,我国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按照《条例》的这个规定,二轮修志结束的时间应当在2020年左右。就是说,到二轮修志结束和三轮修志开始,大体上还有10年时间。因此,未来的10年将是完成二轮修志的关键时期,也是新编地方志由兴起到走向成熟的重要时期。我们纪念《条例》颁布5周年和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30周年,就要深入总结过去30年修志的宝贵经验,认真学习老一代方志人的奋斗精神和优良作风,努力巩固和发展地方志事业的大好形势,为地方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在此,我就如何把地方志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问题,提出四点意见。
   第一,继续贯彻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
  第四次工作会议的精神,就是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认真总结首轮修志经验,全面推进二轮修志和年鉴编纂、旧志整理,使志书质量、方志学研究、地方志数据库和网络化建设、修志队伍素质等有一个更加明显的变化,促进地方志工作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其中最关要紧、最应着力的一点是,要运用科学发展观全面检查地方志工作,把落实依法修志和提高志书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提高志书质量贯穿于地方志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切实防止为了赶进度而使质量不高的志书出版发行,以至谬种流传、遗误子孙、损害地方志的声誉。
   第二,继续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地方志工作。
   地方志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从两千多年前连绵延续到现在,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今后要使地方志工作向前发展,仍然离不开创新。我们不仅要在工作制度上创新、修志体制机制上创新,还要在工作内容上创新,志书编纂上创新,资料收集上创新,质量管理上创新,学科理论上创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上创新,修志队伍的组织培训上创新。在志书编纂的创新中,还要做到编纂指导思想上的创新,篇目设置上的创新,编纂体例、方法上的创新等等。要做到这些创新,一方面要开动脑筋、解放思想,另一方面要实事求是、深入调研;一方面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另一方面要埋头苦干、扎实工作。总之,要把创新精神与科学精神、求实精神、虚心学习的精神、艰苦奋斗的精神、百折不挠的精神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地方志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再现新水平,创造新辉煌。
   第三,继续加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
   新编地方志工作30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全国地方志工作能否搞好,关键在于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能否把自身建设好。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有许多内容,例如,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等。所有这些都不能忽略,都需要加强。不过,面对二轮修志的形势和任务,当前更应当注重增强学习意识、研究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把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建设成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的工作机构。
  第四,继续发扬“方志人精神”。
   所谓“方志人精神”,就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在工作中形成的爱岗敬业、开拓进取、锲而不舍、一丝不苟、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这是几代地方志工作者,通过长期修志实践留给我们的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人们常说,地方志工作是坐冷板凳的工作,地方志工作部门是辛苦、艰苦、清苦的“三苦”单位。但是,冷和热、苦和乐从来是相对的、辩证的。长期以来,广大方志工作者用安心、甘心、专心去应对“三苦”,有苦不言苦,苦中寻找乐,把“冷板凳”坐得热热乎乎,把“苦差事”干得有声有色。可见,地方志工作尽管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地方志工作者虽然也需要必要的物质待遇,但无论任何时候,精神的力量都是支撑地方志事业最为重要的支柱,是地方志事业的灵魂。我们要继承和弘扬“方志人精神”,安心坐冷板凳,甘心为人民做奉献,专心编撰精品佳志;同时,要团结进取,奋发向上,争取把地方志事业搞得更加红红火火,轰轰烈烈。
同志们,朋友们,我们今天在这里举办这个纪念座谈会,目的就在于回顾过去,审视现在,展望未来。新时期的新编地方志事业是伴随改革开放而发展壮大的,它也必将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化而不断前进。30年的修志历程已为我们积累了丰硕成果和宝贵经验,是地方志工作得以不断前进的基础和动力。我们要以纪念《条例》颁布5周年和中国地方志协会成立30周年为契机,抓住当前地方志工作出现的好形势,激发广大修志工作者全面创新地方志工作的热情,进一步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