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28日,全省市(地)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在宝清县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期全省地方志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主要工作任务。
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隋岩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地方志办公室 副主任姜绍华主持会议。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袁建勋传达了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宝清县地方志办公室介绍了经验。13个市(地)志办主任汇报交流了近年来地方志工作情况,对《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讨论稿)征求了意见。
隋岩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全省地方志系统以续志为重点,以质量为中心,以精品为目标,坚持修用并举,全面推进了地方志事业发展。第二轮修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宣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依法修志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地方志队伍建设日益加强,人员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隋岩强调,今年是贯彻“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新形势下,为确保今年全省地方志工作目标的完成,第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级方志机构主任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和领会朱佳木同志的讲话,推动地方志工作不断创新。第二,第二轮修志工作要保质量保进度。对个别落后单位,要多想办法,下苦功夫,分类指导,使其尽快启动;对进度快、修志好的单位,要抓紧评议审改,打造精品佳志。要按照朱佳木同志“四快一慢”的要求,确保质量和进度。第三,加快推进我省地方志立法进程,全面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好立法调研,针对我省需要明确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讨论稿),力争早日转入实质性立法阶段。同时,要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能。第四,强化用志措施、加强基础建设。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把开发利用方志资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将修志、用志作为日常性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统筹兼顾。要按照《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快方志馆的论证、规划、立项、实施等项工作力度,力争早日实现建馆目标。第五,地方志部门各项业务要全面开展。进一步理顺地方志编鉴管理体制,争取在年鉴工作上有所突破。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作为地方志工作创新的突破口。第六,切实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要在人才发现、培养和使用上下功夫,充分调动全省地方志工作者聪明才智,形成地方志行业的人才群体。
全省13个市(地)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军志办、省农垦总局史志办主任及省志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