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光芒街40号(原小戎街2号)。
◆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现状
该旧址曾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共满洲省委旧址之一,也是中共满洲省委机关在哈尔滨保存下来的唯一旧址。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决定建立东北地区党的统一领导机构,陈为人受命组建满洲省委。10月24日,东北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成立了中共满洲省委临时委员会,陈为人当选为书记,会议决定省委机关设在奉天(现为沈阳市)。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由于沈阳形势紧张,敌人统治严酷,开展活动困难,满洲省委报请中央批准,于1932年初,将省委机关迁到哈尔滨,哈尔滨市成为我党领导东北人民进行抗日斗争的中心和总指挥部。由于工作和斗争的需要,省委机关经常变换地址,在当时的道外区十六道街、偏脸子、南岗区花园街、河沟街、人和街、小戎街都设过省委机关。1933年夏,满洲省委机关迁至小戎街2号,即满洲省委机关秘书长冯仲云的家,后改为省委秘书处。1934年4月,党团组织内部出现叛徒,中共满洲省委遭到破坏,省委秘书处机关暴露。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对小戎街2号满洲省委机关旧址进行了保护和维修复原,并派人看管,但在“文革”中又遭破坏。
1988年10月18日,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纪念馆经修复正式开馆。1981年初,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公布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