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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上京路安抚副使印

金代是以女真人为主建立的政权,随着其发展壮大,曾统治北半个中国。上京路是女真人的肇兴之地,位于金代版图的东北部,幅员辽阔,其管辖区域包括现黑龙江省的绝大部分地区,还包括吉林、内蒙的部分地区,以及朝鲜和俄罗斯部分地区。金代上京路治所会宁府是金朝的国都,于海陵王贞元元年(公元1153年)迁都燕京后,上京会宁府虽然一度去掉京号,但金世宗很快恢复其京号,使会宁府成为金朝的陪都。因此,金代上京路较其它的路,历史地位显得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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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京路安抚副使印,长6.2厘米,高5厘米,印文为汉字阳文九叠篆书:“上京路安抚副使印”;印背面阴刻楷书:“贞祐四年二月日”、“上京行六部造”,侧面阴刻楷书:“上京路安抚副使印”。

安抚使一职最初为隋代开始设立,为行军主帅的兼职。唐代前期,安抚使曾由大臣兼任,巡视战事或受灾地区,以安定社会秩序。北宋末年至南宋,诸州多置安抚使,为一地总管军政的主要职官。

金代仿照宋代的制度也设立有安抚司,据《金史·章宗本纪》记载,章宗承安三年正月“丁巳,并上京、东京两路提刑司为一,提刑使、副兼安抚使、副,安抚专掌教习武事,毋令改其本俗。”在金代安抚司的主要职责为掌管、震慑、安抚人民,检查边防军旅、审理记录重刑等事务。

《金史·百官志》记载,“安抚使副内,差一员于咸平、一员于上京分司。承安四年罢咸平分司,使在上京,副使在东京,各设签事一员。承安四年改按察司,贞祐三年罢,止委监察采访。”

这方“上京路安抚副使印”是金宣宗贞祐四年(公元1216年)上京行六部所造并颁发的,说明到宣宗贞祐四年不仅仍有安抚司之设,而且在上京路设有安抚副使。


(撰稿/黑龙江省博物馆 付  莹)

(来源:黑龙江省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