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县】原名滨江厅。光绪三十二年(1907年)十二月二十四日(2月1 1日),吉林、黑龙江将军奏准,于傅家甸(今哈尔滨市道外区)增设滨江关江防同知、巡检各1员,专管交涉案件。三十三年四月初二日(5月1 3日)添铸同知、巡检等印,隶于滨江关道。宣统元年(1909年)闰二月十九日(4月9日)奏请将滨江关江防同知改设为滨江厅分防同知。四月十五日(6月2日)奏准,正式设立滨江厅,直属哈尔滨关道。1909年6月改隶于双城府。1910年7月又改由西北路分巡兵备道。1913年3月2日改为滨江县,同年6月,西北路道改为滨江道,滨江县归属于滨江道。1929年2月15日裁撤道区,改由吉林省直辖,为一等县。同年5月1日,吉林省政府决定,设立滨江市政筹备处,划傅家甸、四家子、圈河、太平桥等地为滨江市辖区,脱离滨江县,为吉林省辖市。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伪满国务会议决定,将滨江县及滨江市并人哈尔滨特别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