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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馀县

【扶馀县】黑龙江省原辖县。位于松花江干流南岸,北以松花江与肇源县分界。今吉林省松原市扶馀区。扶馀一带,清代,属吉林将军伯都讷副都统辖地,副都统驻伯都讷城。伯都讷城是清初“边外”(柳条边)七大军事重镇之一。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设立伯都讷站,是宁古塔将军境内西部通往齐齐哈尔城的重要通道。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在伯都讷驿站南20里处建新城,名伯都讷新城(今扶馀镇),添设伯都讷副都统专城驻防。嘉庆十六年(1811年),设置伯都讷厅,驻伯都讷新城,同时设分防巡检一员,驻孤榆树屯(今榆树市),隶属伯都讷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正月二十二日(2月15日),伯都讷厅升改新城府,驻新城,与伯都讷副都统同城。翌年,改隶吉林行省西北路道。宣统元年(1909年)四月十五日(6月2日)批准,裁撤伯都讷副都统。民国改元后,1913年3月,改为新城县。隶属吉林省西北路道。1914年2月,因与河北、山东等省新城县重名,奉令改称扶馀县。同年6月,西北路道改称滨江道,隶属滨江道。1929年2月,废止道制,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隶属吉林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吉江行政区,1946年5月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划归吉林省管辖。1956年隶属公主岭专区,1958年10月改隶白城专区。1987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县,设立扶馀市(县级)。1992年6月6日,撤销扶馀市,设立松原市(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