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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诰

  刘凤诰,字丞牧,号金门,一号无庐,又号旧史氏。江西萍乡人。生于清乾隆二十六年 (1761年)。早年丧母,好学不倦。乾隆四十四年举人。后曾出游浙江、江苏、安徽等地。
  乾隆五十四年会试,以一甲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不久擢升侍读学士,提督广西学政。 清嘉庆四年(1799年)任纂修官,纂修《高宗(乾隆)实录》。后来升任实录馆副总裁,曾任兵部、吏部侍郎。嘉庆十二年,《实录》告成,赏加太子太保,时人誉为宫保刘金门。同年八月,提督浙江学政。
  嘉庆十三年(1808年)秋,浙江乡试时,由于替代巡抚阮元监临考场,并对考生徐某有“徇情”事,违背刑律,十月遣戍黑龙江。
  刘凤诰遣戍到黑龙江后,被安置在齐齐哈尔。因他盛名早著,上自将军斌静,下到一般 吏卒,“咸宾敬之”。与银库主事、满族学者西清尤相交厚。嘉庆十五年(1810年),西清写成《黑龙江外纪》,刘凤诰为之作序,指出该书“体务见大,事取传信,不作无益。”与流人程煐、戴襄谷等人也过从甚密,诗酒唱和。
  嘉庆十七年夏秋之交,刘凤诰曾代斌静写了《钦颁御制南苑大阅诗墨刻谢折》。嘉庆帝颙琰披阅《谢折》,断定非斌静手笔,对近臣道:“此刘凤诰笔也。”并说:“其文愈胜昔,可谓穷苦始工也!”
  嘉庆十八年初,刘凤诰奉斌静命,办理墨尔根城迁奴武装起义案,为墨尔根副都统明德讦为有“教供情事”。但清廷派员审查,发现凤诰本人并无私弊,未予惩处,并于同年五月将其赦归。
  刘凤诰归乡后,于嘉庆二十三年,以编修被起用。道光元年(1821年),因患目疾,赴扬州就养。道光十年(1830年)2月2日病逝于扬州,终年70岁。其著述极富,但多散佚,今传有《存悔斋集》32卷,还有继彭元瑞未竟之业,穷20年心力写成的《五代史补注》。所作塞外诗,“豪宕奇崛,盖得山川之助也”。塞外风光、民俗、物产、史迹,其诗中均有反映 。
嘉庆五年(1800年)在布特哈出土朵颜卫铜印,曾一咏再咏。其他如《炕五十韵》、《黄 豆瓣儿曲》、《放鹰行》、《龙江杂诗》、《塞上杂诗》、《蒙古塞宴赋》等,都是当地物产风土及历史地理实录,是考边事者所必取资的“史诗”,也是研究黑龙江史,乃至东北史的一份珍贵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