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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委史志研究室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月23日下午,哈尔滨市委史志研究室召开室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措施。室主任王世轩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春华、曾欣出席会议,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晓峰、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党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今后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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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自觉肩负起部门职责,按照《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我市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走深走实。一是要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在《条例》学习上当好先行者。将《条例》列入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小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理论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室同志深刻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坚决扛起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政治责任,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二是要精心谋划、凝聚合力,在《条例》宣传上当好带头人。各业务处室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充分依托“一网一微一讲堂双刊”固有平台,积极营造《条例》浓厚宣传氛围。同时,要创新宣讲方式,注重上下协作、多方联动,多形式、分层级、分重点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工作,为推动哈尔滨现代化建设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三是要聚焦主业、多出精品,在研究阐释上当好主力军。要充分挖掘和运用哈尔滨红色资源,加快党史基本著作编写,深化党史研究和阐释,加强党史资料抢救和收集,持续提升以史鉴今、资政育人能力和水平,努力让史志“活”起来、“动”起来、“火”起来,切实以《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助推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日,室务(扩大)会议后,哈尔滨市委史志研究室还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宣传《条例》进行了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