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方志体裁之一。分门别类记载一地各个事物的历史和现状,是志书的主体。效仿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史记》有八书)、志(《汉书》有十志)发展而成。宋代方志基本定型,众多内容分类记载。明清时期,分类增多。民国方志受近代科学影响,采用与过去不同的标目。新编地方志沿用“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编纂方法,但分类更规范、具体,一般按自然环境、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等部类的顺序排列。有些旧志为避开书名而称“志”为“略”“考”等。“考”,最早见于元代《延祐四明志》,明人修志多效仿。清章学诚在《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二书》中说:“考之为体,乃仿书、志而作。”他编撰的《湖北通志》采用三书体,为与三书中的“志”相区别,将志改称“考”。谢启昆主修的《广西通志》、阮元主修的《广东通志》等,都将“志”改称“略”。
(摘自:《方志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