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昂溪遗址属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以西6公里五福火车站南端沙丘上。以五福为中心,在其周围分布着相同文化类型遗址地点,多达百余处。遗址多数位于江河湖泊附近的沙丘或台地上,以五福、莫古气、额拉苏、红旗营子、滕家岗子等最有代表性。
1930年中国著名考古学家梁思永,曾对昂昂溪遗址进行过科学发掘。在此前后,俄国人、日本人都曾进行过调查。1960年省博物馆在嫩江流域考古调查时对昂昂溪地区进行了调查。1963—1964年又派人进行专题复查。在此期间,哈师院历史系教师也来这里考察过。1980年秋,省考古队对昂昂溪东南1公里的滕家岗子遗址进行发掘。
昂昂溪地区属松嫩平原西部边缘,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邻大兴安岭,地处嫩江中游,江两岸宽阔的低河漫滩渐次过渡为高出江面3—5米的高河漫滩。在它的上面分布着许多起伏的条带状或圆丘形固定沙丘,大小不等。一般相对高度约10—15米。沙丘之间由于风蚀作用,形成一些洼地湖沼。靠近湖沼较高的固定沙丘不易受洪水侵袭,适于人类居住。这些沙丘上都分布着大量的石器和陶片。
昂昂溪遗址的自然环境适合渔猎。生产工具主要为用于渔猎的压制石器和骨器。五福墓葬出土的骨器较多,是昂昂溪遗址文化遗物的一大特点。单排倒钩骨枪头富有特征。遗址中常见鱼骨、兽骨,表明当时人们主要以渔猎为生。在五福的男性墓中,随葬的渔猎工具有骨枪头、骨鱼镖、骨刀梗等,是男子从事狩猎和捕鱼的反映;女性墓则有压制的凹底石镞、切割器等,可见女子不仅从事家务劳动,同时也参加狩猎活动。
各遗址和墓葬所出土的陶器特征是陶土未经淘洗,含有细沙;少数含有蚌壳粉;陶色不纯,常有红褐、黑褐斑。可分为灰褐泥质陶、黄褐泥质陶、灰泥质陶3个陶系。此外还有灰粗沙陶等。灰褐泥质陶多为素面,纹饰有拍印的不规则三角纹、附加堆纹、划纹、指甲纹等。还见有剔刺纹和枣核形坑点纹。黄褐泥质陶火候不高,夹“灰心”;有的色浅且陶质细,火候较高。器形为罐、钵和盆等。均为盘筑套接法制成。
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和骨器。石器工具依制作方法分为压制、打制、磨制3种。以压制石器占绝对多数,是这一地区新石器时代最主要的生产工具。采用碧玉、石髓、玛瑙和蛋白石压制而成,种类多、形制繁、数量大。各遗址中所用石材的比例也不相同。人们运用娴熟的压制技术和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制造石器的经验,制造精致细小的石器,并使各类石器趋向定型化。石镞多为两面加工,形制可分为平底、圆底、凹底和带铤4种。平底石镞有的两侧较长。有的三边近似等长。有的镞身较长且厚,横剖面菱形。有的镞身较宽,两侧略弧,似桃形。凹底石镞,底内凹,是石镞中最多的一种。有的三边近似等长,有的两侧压制出细密的锯齿,镞锋横剖面为菱形,十分锐利。这类石镞制作最精,代表了压制石器制作的最高水平。带铤石镞,镞身较长,铤长而宽,横剖面呈菱形,通体压制。投枪头也可分为圆底、凹底和带铤3种。形状与石镞相似,两面压制,个体较大。安装在柄上作投杀野兽之用。尖状器有圆尖、扁尖、三棱形和弯嘴形4类。器身系通体压制,横部面呈圆形或菱形,多有肩。打制石器有“锛形器”和磨制的石锛、凿、斧等。各遗址所出石器大体相同,但又各有一些明显区别,这可能是受地域影响所致。莫古气和额拉苏两地石器在选用石材上前者多以碧玉为主,后者以石髓居多。在器形上前者形体较大,而后者则精致小巧。莫古气遗址中多出投枪头,额拉苏遗址则很少见,前者以有脊长石片加工的扁尖状器为主,后者则多圆尖状器。另外红旗营子遗址以大型长石片石器最富有特色。
与昂昂溪遗址内涵相近的遗址,还有安达青肯泡遗址、哈尔滨黄山遗址(包含不同时期的遗物,早期的属于昂昂溪文化类型)。在嫩江下游右岸吉林省境内的镇赉坦途北岗子、包力屯后岗、西岗子、大安永合屯、敖包山、东山头等也属昂昂溪类型,其年代应属于新石器时代前期,昂昂溪遗址与新开流文化从文化内涵上看,它们的年代比较接近。距今约5000——6000年。
昂昂溪地区原始文化有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以压制石器作为主要生产工具延续的年代很久远。除五福遗址由梁思永发掘的墓葬较早外,地表暴露的遗物大体相同,但也有晚期遗物共存。对此差异,可依据典型遗址和地层,以陶器为主要标志,为昂昂溪文化的分期提供可资参证的实物资料。
1981年1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