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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1945年江南新四军北撤是毛泽东最先提出来的?

江南新四军北撤是毛泽东首先提出来的。主要根据有三:第一,1945年9月15日毛泽东电示江南新四军的行动方针是:“立即开始注意控制北上通路,保障北上安全,并准备将来适当时机渡江北上,请通知华中拟具体意见。”这份重要电报是最可靠的证据。第二,9月15日之前,延安中央负责同志以中央及中央军委名义作出了多次调动部队进入东北的部署,都是从华北、延安、山东等地抽调的。尽管已感到抽调起来很困难,但也没有从南方八个解放区抽调的设想。9月17日华中局建议江南主力北撤,是遵照毛泽东9月15日电“请通知华中拟具体意见”的具体意见呈报。第三,江南新四军北撤,是在华中局和延安中央领导同志都有顾虑的情况下,由在重庆的毛泽东、周恩来决定的。9月19日刘少奇、朱德等同志向毛泽东、周恩来发电提议:“为了使国民党不能很快安定南京、上海,我苏南力量的撤退可以逐步实行。目前只撤主力。”“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作为一个对国民党让步姿态出现。”刘少奇等同志在此电中说得很明白:“究竟如何办理,望速告你们意见。”毛泽东、周恩来收到此电,即于同日(19日)下午(申时)以毛、周名义发电延安:“浙东、苏南、皖南、皖中部队北撤”要“越快越好”。特别说明:“此间已当作一个让步条件向对方提出,且有好影响。”刘少奇接到毛、周此电后,才立即着手起草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部署》,并于当夜以中央名义火速发往各地。

这几份电报很能说明问题。当刘少奇等同志于9月19日建议将江南新四军撤退作为让步条件用于重庆谈判时,毛泽东、周恩来早已决定作为一个让步条件,于9月15日就由我方谈判代表王若飞向国民党方面谈判代表提出了。

新四军江南部队撤退的时间,必须根据重庆和平谈判的进展,由毛泽东、周恩来来决定。血的教训使我们不得不考虑撤退的时机。如果谈判还不成功我们就决定撤退,不但可能遭到像“皖南事变”那样的损失,而且根据地人民必然遭到残害;和平谈判成功,国民党必然承认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这时江南新四军部队北撤时,可以避免国民党军队的围追堵截和对根据地人民的公开残害。如果他们这样作,他们就违反了协定,在国内外人民面前输了理。由于毛泽东、周恩来谨慎地掌握了这个撤退时机,结果,在短时间内,我江南新四军主力不但全部撤出,而且许多地方干部也一同撤出了。整个撤退是顺利的,根据地人民也没有遭到大的损害。

选自《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1000个为什么》,韩广富 曹希岭 主编

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