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组织史第八卷内容复核工作顺利开展。双鸭山市委史志研究室在市委党校组织召开全市组织史编纂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来自各县(区)委组织部、史志研究室,市直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组织部(干部、人事处),双鸭山军分区、武警支队政治部,相关企业政工科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会议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就《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组织史资料(第八卷)》编纂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了各单位抓好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的政治责任意识,明确了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的具体任务,激发了编纂工作热情。
会议指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党的组织史与党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紧密相连,与党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相伴而生,与党创造辉煌开辟未来高度契合,是百年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组织工作不断前行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共同推进《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组织史资料(第八卷)》的编纂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领会组织史编纂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保证复核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同时,各单位要按时完成《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组织史(第六卷)》与《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组织史(第七卷)》的供稿工作,确保上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要把好政治关、史实关、文字关,确保组织史资料政治观点正确、事实数据准确、活动记录详实,切实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