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至4月2日,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为期三天的专题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书记王宪魁同志关于法治黑龙江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研讨。经过2天的自学,4月2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钱锋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省委党史研究室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
与会同志在发言中表示,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和法治黑龙江建设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统一了思想、增强了信心、明确了努力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严格坚持依法办事。在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中,要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关键”体现在先学深学、以知促行上,把“关键”体现在带头践行、引领示范上,把“关键”体现在抓好班子、建好队伍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作为党史干部,要认识和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党史工作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作为党史部门,今后要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作为中心工作,思考如何在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中发挥党史和党史工作的作用,积极服务大局。二是党史部门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史部门的工作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工作纪律的相关规定,做到遇问题想法,办事情依法。三是党史领导干部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史部门领导干部要当好关键少数,负起责任,做好“四个带头”、当好“四个模范”。四是党史部门的党员干部职工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对于党史部门的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普法,扩大宣传教育,普遍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工作程序;班子建设方面,决策程序依规依法,严格遵守执行法纪。 (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 田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