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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志·检察志》终审会议召开

  2016年9月30日,《黑龙江省志·检察志》(以下简称《检察志》)终审会议在省检察院召开。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主任、《黑龙江省志》总编室常务副总编隋岩,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志》总编室副总编袁建勋,省直指导处处长、《检察志》责任副总编侯明,省直指导处主任科员、《检察志》责任编辑邹琳琳,省志书终审专家梁滨久、宋洪军、娄福恩,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杨春雷,研究室主任侯海峰,副主任乔海雁、杨云,检察官协会办公室主任吴春波,检委会办公室负责人马伟,原检察志编委会成员、正处级检察员王德秀出席会议。会议由袁建勋主持。
  王德秀介绍了《检察志》编纂经过。受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委托,梁滨久、宋洪军、娄福恩分别对《检察志》终审稿提出了终审意见。专家们认为,《检察志》观点正确,资料丰富,反映出黑龙江省检察事业在断限期间的发展变化和取得的优异成绩,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文字规范,文风朴实。会议决定通过《检察志》终审,同意省检察院按照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终审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报请省志总编室印刷出版。
  隋岩代表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宣读了终审意见并作总结讲话。《检察志》通过终审,表明整体进度已列入省志编修的第一梯队,他代表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省地方志办公室,对《检察志》顺利通过终审表示祝贺,对省检察院领导多年来对《检察志》编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全体修志人员和今天参加会议的志书终审专家表示亲切问候。
  他指出,《检察志》终审会议召开的十分成功,各位终审专家对检察志终审稿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检察志》终审稿真实、全面地记载了1986~2005年20年间,我省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努力实践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和总体要求,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的重要贡献。省志办对《检察志》终审会议十分重视,邀请的都是资深专家,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各位专家会前精心审阅并撰写了很好的修改意见,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同时切实找准了问题;既深入分析了原因,同时明确了具体修改意见。
  关于下一步工作他指出,一是要继续深化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盛世修志是我国独有的优良文化传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十分重视地方志工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编史修志工作的重要意义,李克强总理三次就地方志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两次出席地方志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宪魁书记、陆昊省长也对我省地方志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讲话。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出任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委员。文化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全省上下形成了良好的修志氛围。二是要认真做好志稿修改和出版工作。希望终审会议结束后,省检察院认真研究专家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照省志办统一要求,组织好出版印刷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繁荣稳定提供有益借鉴和智力支持。三是要继续关心、关注地方志工作,坚持资料年报制度,为启动第三轮修志打好基础,切实促进地方志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杨春雷表示,代表院党组对省地方志办公室多年来对省检察院修志工作的支持、帮助、肯定表示感谢。各位专家的意见非常中肯,很受教育和启发。下一步要举全省检察系统之力,深入研究志书体例,按照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编史修志不只是一项工作,更是一项事业的传承,为后人留下重要史实和借鉴。要调配好有关人员,继续做好资料收集工作,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期间,举行了《检察志》终审签字仪式,《检察志》终审委员会成员在省地方志书终审验收报告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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