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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以“村村有志”为目标 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近年来,佳木斯郊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史志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将推进村志编纂作为区委史志研究室的重点任务,以“传承历史文化,留住乡愁记忆”为宗旨,明确提出实现“村村有志”的工作目标,积极融入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大局,形成了强保障、抓规范、严质量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村志编纂,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强化统筹引领,筑牢修志工作基础

村志作为地方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传承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随着时代变迁和人才外流,传统村落文化面临断层的风险,存续传统、留住乡愁已刻不容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村志编纂作为一项挖掘性、保护性工程,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史志工作汇报,将村志编纂纳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协调解决人员和经费问题。各乡镇和村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村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任务目标。区委史志研究室深入乡镇、村屯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村志编纂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原因,并联合区委办公室制定印发《佳木斯市郊区村志编纂推进工作方案》,明确了编纂要求、验收程序、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为方便各村操作、保证志稿质量,还整理下发了《村志目录(凡例)》供各村参考。三是强化要素保障。鼓励各村聘请本村有经验、有热情的老教师、老干部参与编纂,也可外聘史志专家指导。要求各乡镇、村将村志编纂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资料征集、文稿撰写和印刷出版所需资金,区委、区政府对率先完成村志出版的村给予奖励。同时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宣传报道郊区村志工作,在全区乃至全市营造重视村志编纂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科学施策,有序推进编纂实施

村志编纂是一项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区委史志研究室立足乡村实际,坚持科学施策,着力破解资料散、推进慢、特色弱等难题,推动村志编纂工作提速提质。一是梯次推进。根据经济条件和人员配备情况,第一批优先支持经济基础好、曾获国家和省市表彰的先进村先行启动;第二批启动全区50%的行政村;第三批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力争用三年时间将村志编纂工作全面铺开。二是跟进督导。为确保村志编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区委史志研究室多次组织召开全区村志编纂工作专题推进会议,听取各乡镇进展汇报,明确下一阶段目标和要求。实行编纂进度月报制度,各乡镇每月更新上报进度,对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乡镇,由责任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强化培训。区委史志研究室长期聘请史志专家,采取集中培训和“点对点”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村志主编业务能力,规范志书体裁运用。要求各编纂单位本着对历史和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快初稿、精编修、慎出书、出精品”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村志编纂,切实抢救村落文化,为百姓留存乡愁记忆。

三、严把质量关口,努力打造精品佳志

村志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只有详实、准确地记录一个村的发展历程和独特风貌,才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一是突出地方特色。要求各村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在标准篇目基础上增设特色章节。红色村落突出革命记忆、英雄事迹;古村古镇强化古建遗存、家风家训;产业强村聚焦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移民新村记录搬迁历程、融合变迁,让每一部村志都有独特印记和乡土温度。二是严把审核“三关”。村志书稿实行“三级审定”制度:村“两委”初审,严把史实关;乡镇复审,严把政治关;区委史志研究室组织专家终审,严把体例关。通过层层把关,确保每部村志政治导向正确、史实准确、体例规范、文字严谨。截至目前,全区11个乡镇100个行政村中,已有15部村志完成内部交流印刷,8部完成终审正在印制,其余各村均已启动编纂工作。沿江镇、西格木镇实现了“村村有志”的目标。三是优中选优推精品。按照“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评选要求,指导西格木镇平安村、敖其镇敖其湾村积极申报,经过近两年努力,两部村志均已通过市委史志研究室评审,并上报省委史志研究室终审。在新一轮志书编修启动工作中,我区将继续把村志编纂作为重点任务,力争早日实现全区“村村有志”的目标。

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佳木斯市郊区将以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村志编纂工作,延续乡村记忆、引领乡风文明、推动乡村文化传承与发展,为乡村文化振兴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