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省纪委监察厅为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各项要求,印发了《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修志、年鉴、调研、资料搜集等6个方面客观总结了近年来省纪委监察厅地方志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科学制定了下步工作总体目标,详细规划了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强化年鉴编纂管理工作、搞好资源开发利用等8项主要任务。并通过做好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和强化经费保障“四个强化”等保障措施,确保将《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各项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