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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志·妇联志》终审会议召开

  2016年7月8日,《黑龙江省志·妇联志》(以下简称《妇联志》)终审会议在省妇联召开。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副主任、袁建勋,省志书终审专家梁滨久、李春华、高艳,省地方志办公室省直指导处处长、《妇联志》责任副总编侯明,省直指导处副处长、《妇联志》责任编辑陈怡,省妇联常务副主席董濮,省妇女干部学院院长关静杰、副院长刘秀珍,《妇联志》执行主编刘景辉,学院教务科科长于清芳参加会议。会议由侯明主持。
  董濮致欢迎词,关静杰介绍了《妇联志》编纂经过。受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委托,梁滨久、李春华、高艳分别对《妇联志》终审稿提出了终审意见。专家们认为,《妇联志》观点正确,资料丰富,结构合理,时代特点,专业特点比较鲜明,以广阔的视角总揽全省妇联工作1986—2005年的发展历程,经验及成就。同时,各位专家对志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决定通过《妇联志》终审稿,同意省妇联按照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终审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报请省志总编室印刷出版。
  袁建勋代表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宣读了终审意见并做总结讲话。他代表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省地方志办公室对《妇联志》顺利通过终审表示热烈祝贺,对省妇联多年来对修志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参与《妇联志》编纂的全体人员表示由衷敬意。
  他指出,省妇联始终高度重视修志工作,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总体要求,保证了《妇联志》的编纂进度和编纂质量。终审专家意见中肯、全面、精准,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明确了方向和路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要补充资料,做到完整翔实;二要优化篇目,做到科学合理;三要规范记述,做到精益求精;四要加强总纂,做到锦上添花。希望省妇联能够按照这些意见继续做好志书出版前的修改完善工作。袁建勋强调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编史修志工作的重要意义。李克强总理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三次就地方志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先后出台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我省也先后出台了《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这些讲话、批示、文件、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依法行政、依法治志提供了保障。希望省妇联在完成好二轮修志工作的同时,继续建立健全修志编鉴工作的长效机制,抓好日常资料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为启动第三轮《妇联志》编纂打下坚实基础。
  董濮表示,感谢省志办多年来对省妇联修志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各位专家在仔细审阅基础上,提出了客观、精准、中肯的修改意见,专业性强,指导性强,可操作性强,体现了严谨治学的专业精神。袁主任的讲话对今后省妇联地方志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对各位专家意见认真研究,归纳吸收,进一步学习志书体例、规范,结合史料具体情况精修细改,按照省志办质量和时限要求,将《妇联志》编纂成为反映我省妇联事业的传世佳作。第二轮修志结束后,要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按志书要求积累资料,一如既往地做好修志工作。
  会议期间,举行了《妇联志》终审签字仪式,《妇联志》终审委员会成员在省地方志书终审验收报告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