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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印发

  绥化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不断推进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绥化市政府同意印发印发《绥化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简称《规划》),2016年6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绥政办发〔2016〕30号通知文件将《规划》下发全市各县(市、区)、中省市直各单位贯彻落实。这是绥化市地方志发展史上第一个政府性规划文件,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规划》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规划》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指出绥化市地方志工作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法治志、加快发展,奋发有为、服务社会,全面促进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做出新贡献。
  《规划》指出全市地方志工作要坚持创新发展、坚持依法治志、坚持修用并举、坚持质效统一、坚持互联网+ 5大原则。明确了今后5年绥化市地方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地方志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志办专职、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专家修志的领导机制;形成日日征集、月月积累、季季汇编、年年成鉴,轮轮出书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实现市、县(市)区两级年鉴全覆盖。实现修志、用志并举,适时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形成地方志机制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理论体系“五位一体”的全面发展布局,不断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规划》强调建设“地方文献、地情研究、咨询服务”3个中心,不断提升地方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经济发展、领导决策、全局工作、宣传教育、社会群众”服好务,发挥地方志不可替代的作用;切实增强地方志工作的创造力、发展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贡献力;突出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工作者队伍;加快地方志理论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绥化市地方工作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完成第二轮续志编修任务,创新特志专志编修,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开创地方年鉴工作,深化方志理论建设,稳定壮大队伍,创新用志工作,跟进地情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志,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为顺利完成10项重点任务,实现预期目标,《规划》提出了8项保障措施:法治保障、制度保障、政策保障、体制保障、机制保障、人才保障、理论保障和监管保障。8项措施为确保10项任务如期完成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绥化市地方志事业将在《规划》的指导下创新发展。记好绥化发展史,修好全面建成小康志,不断提升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创新方志文化,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为文化自信助力,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彰显地方志的独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