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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工作首次纳入《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近日,经2015年行署、林管局第8次常务会议、地委2016年第1次委员会扩大会议、人大地工委2016年第2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由行署发布,地方志工作被纳入《规划纲要》。这是地方志工作首次被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在第七章“提升林区普惠民生事业”,第五点“促进文体事业健康发展”中提到,“加强地方志编修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步建立方志馆、资料库及相关网站”,这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区地方志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地方志工作是全区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笔著信史,彰善引风气,全区地方志工作部门会继续努力,客观翔实记述兴安发展成就,忠实记录历史真迹,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好的文化发展成果,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
  此次地方志工作被纳入《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了地方志工作政府化,是全面落实地方志工作“一纳入,八到位”的具体体现,对全区地方志事业在新常态下全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