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5日,伊春市志办主任马燕带领班子成员及基层指导科和秘书科前往伊春区,代表省地方志办公室为伊春区地方志办公室获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荣誉进行授牌。在授牌讲话中,市志办主任马燕对伊春区地方志办公室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加强依法修志、依法治志、依法用志的理念,推动本区地方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二是在完成《伊春区志》编纂工作后,要及时开展伊春区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三是要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加快方志馆、地情网站、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希望伊春区志办继续弘扬“修志问道,执笔著史”的修志精神,为伊春市大文化建设添砖加瓦。伊春区政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巍代表区政府表示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修志编鉴工作中,区政府要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支持力度,使伊春区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区志办主任赵玉英做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