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在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及全省第九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上做到“快”和“实”。
一、学习贯彻《纲要》“快”
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纲要》,并在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正式向社会公布。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第一时间就学习贯彻《纲要》作出安排部署:一是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干部职工,于9月3日收看中央电视台发布的有关《纲要》的新闻报道。二是9月6日,全文下载《纲要》,迅速呈报主管副专员。三是9月6日,在办内职工中全文传阅《纲要》。四是在《中国黑龙江·大兴安岭政府网》全文刊载《纲要》,进行网络宣传。五是在大兴安岭党政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纲要》”字幕。
二、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和全省第九次地方志会议精神“实”
9月16日,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纲要》精神和全省地方志第九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纲要》及在全省第九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上副省长于莎燕、中指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赵芮讲话精神和省志办主任隋岩的工作报告。
会上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陈广辉结合学习贯彻全省第九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和《纲要》精神,对全区下步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他强调,《纲要》作为全国地方志工作第一部规划性文件,是国家对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国家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文化领域的一项重大举措。《纲要》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明确了地方志工作在发展改革大局中的目标任务,是地方志工作者依法治志的行动指南,大家要以《纲要》颁布实施为契机,用百倍的努力、实实在在的成绩,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推动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下一步工作任务,他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一是拟代行署起草贯彻落实《纲要》意见下发全区,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加大对《纲要》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多角度地宣传;三是以地区地方志编委会文件转发《纲要》,并对系统内学习贯彻提出要求;四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修订和完善《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报请行署,拟以行署名义下发全区;五是本着“勤俭节约、一馆多用、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快方志馆改扩建筹备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志书的编纂进度,力争在国家、省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第二轮志书编纂出版工作;七是抓好县区局年鉴工作,提高县级年鉴出书率;八是本着“实际、管用、见效”的原则,拟召开一次全区工作推进会议,将下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通过学习贯彻落实《纲要》及全省第九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理清了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及工作任务,同时,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志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坚定了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了团结力和向心力,为全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