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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志工作督查组到大兴安岭地区督查地方志工作

  5月21日~23日,以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隋岩为组长的省地方志工作督查组一行六人,对我区就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及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情况、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情况等进行督查。
行署副专员庞洪峰全程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加格达奇区、呼玛县进行实地督查,分别听取了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陈广辉、加格达奇区常务副区长王显志、呼玛县常务副县长周勇关于地方志工作情况的汇报。
  督查组对我区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大兴安岭地区地、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增强,地方志成果比较丰硕,特别是年鉴工作实现全覆盖,走在全省前列。隋岩对我区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重要讲话、批示及全国第五次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将地方志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尽职尽责,依法依规修志,将“一纳入、八到位”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依托地情馆建设,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落到实处。
  2011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在人员少任务多的情况下,始终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能,服务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这个中心,完成了第二轮省相关志、地区志、县级志、行业(部门)志书的阶段性编纂工作,实现了地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推进了首编地方简史
  达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方志馆、数字化地方志、方志资料开发利用建设,实现了多元发展的工作格局,使全区地方志工作在新常态下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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