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专兼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注重作风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得到扎实开展。
地区志办采取边学习提高、边查找问题、边整改治理、边完善制度有机结合的方法,有效整治了“四风”问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好各个时间结点及融合点,实现志书与鉴史、服务与指导、党务与业务、政务与业务的有效衔接,形成了工作齐推并进的局面,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动力,有力地推动了地方志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注重争取支持,全区地方志工作得到各层面认知。行署专员贾玉梅专题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对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做出重要批示。以行署名义制发《关于转发省政府令第2号的通知》。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为契机,通过报纸刊发领导专文、工作回顾,通过印发贯彻通知和深入贯彻学习,将工作要求、工作部署、工作成绩进行推介,使地方志工作在政府层面、领导层面、社会层面得到认知、认可和支持。
三、注重稳中求质,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地区志办有效推进县级志书的组织编写,严格实 行“一评三审”制度。全区12个县区局及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全面开展第二轮修志工作,目前出版率为50%。全区首部村志《呼玛县三卡村志》出版发行。
积极组织《黑龙江省林业志》、《黑龙江省志·政府志》的编纂报送工作。在全区启动申报《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工程,有效地推动全区乡镇志编纂工作。地区志办还派专家参与省志办组织的市志评审会,为全区修志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注重稳中求新,全区大年鉴格局建设得到扎实推动。地区志办开展了年鉴“抢进度,抓规范,促质量”活动,实行目标管理,坚持月例会制度、责任编辑全程负责制度、流水作业制度、“五校一读”及样书检查制度。同时不断调整优化《大兴安岭年鉴》的整体设计,增强了年鉴的个性特征和服务功能。促进了《大兴安岭年鉴》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大兴安岭年鉴》(2013卷)以全新面貌引起业界关注,《大兴安岭年鉴》(2014卷)即将出版。
县级年鉴编纂工作实现新突破。地区志办制发了《大兴安岭地区年鉴编纂审查与备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县级年鉴的管理、编纂、审查工作,确保全区年鉴质量。按地区志办“完成志书出版的县区局开展年鉴编写工作”的要求,全区有6个单位需启动年鉴工作,目前编写率为50%。
五、注重书以致用,地情服务水平得到扎实提升。为“放下斧头锯 高举生态旗”大型新闻采访活动选题提供线索。在“建区50周年建党93周年庆祝宣传”活动中,收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并编纂出版《兴安概览》,免费向全区发放450余册。同时,为农业、水利、森警等各部门提供地情资料。
免费向社会开放全区各级方志馆。及时更新网上方志馆,全区已正式出版的38部地情书全部录入中国龙志——黑龙江省情信息网,实现在线免费阅读。
向全国各地、全区各单位、地方志人才库人员赠阅《大兴安岭年鉴》(2013卷)800余册。发放《中国林业年鉴》2012卷百余册,2013卷30余册。
六、注重统筹兼顾,地方志工作领域得到扎实拓宽。地区志办有效拓宽志书编纂领域。自2013年全面推动指导行业(部门、专业)志编纂工作以来,全区各行业(部门、专业)志编纂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目前,《呼中自然保护区志》、《大兴安岭物价志》、《大兴安岭电力工业志》等志书处在编审阶段。
积极推进“志后工程”,试点启动《地方简史》编写工作。《加格达奇简史》(1968~2005)已完成审阅评议,韩家园林业局正在着手进行篇目的设计及资料的收集工作。
七、注重舆论宣传,信息交流工作水平得到扎实扩展。地区志办先后与省农垦总局志办、七台河市志办等地进行志书交流。全年在《中国方志通讯》、《省方志信息》、《黑龙江史志》、《大兴安岭日报》、《信息摘报》等刊物发稿43篇。编纂《地方志读本》全区发放290余册。
八、注重素质提高,地方志队伍建设得到扎实加强。地区志办在全区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学习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相关专业教材,观看地方志专家授课影像、课件,编写实践操作指导等措施,采取集中学习、面对面辅导、编间会、研讨会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通知》,为全区各地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提供指导性文件。
重新修订完善了地区志办职工岗位职责,全体职工职责明确,有效推进工作落实。编印了《地方志办公室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干部工作行为,实现管理水平更高,服务质量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