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于8月4日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会议认真传达了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全省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和省志办隋岩主任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按照全省会议精神,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实际,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就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及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七项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一、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依法行使督促检查职能,《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全区更加了解、重视地方志工作,并着手起草《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及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促进各部门、各行业不折不扣执行地方志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全力推进二轮修志,不断打造方志文化新成果
要把第二轮修志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基本的工作任务,全力向前推进。一是加强对第二轮志书编纂的分类指导。加快编纂进度,提高编纂质量。密切与各承编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正确处理质量第一与抓紧进度的关系。二是做好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对第二轮修志进入总纂、终审阶段的地区、部门及单位,要统筹协调,强化质量管理,贯彻《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在提高质量上多下功夫。抓好审查验收,及时完成志书出版任务。三是加强对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督促检查。为了促进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平衡开展,下部将重点抓好对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和单位的督促检查。要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工作建议,商定加强修志工作的措施,确保按要求完成修志任务。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完成省及行署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重点做好《黑龙江省志·林业志》和《黑龙江省志·政府志》由大兴安岭地区负责的工作任务。
三、全力推进大年鉴格局,多层次编纂年度地情文献
一是继续加大年鉴的管理和编纂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年鉴管理和编纂的长效机制,使年鉴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研究下发《全区地方综合年鉴的审查验收管理办法》。通过年鉴编纂实践操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大兴安岭地区年鉴编纂行文规范》,成为基层年鉴工作的技术规范。使年鉴工作形成一个体例规范完备、要求明确统一、环节运转流畅、人员责任清晰、对下指导得力、基层操作便利的工作机制。二是全心全意做好《大兴安岭年鉴》2014卷的编纂出版工作。要严格按照体例、行文规范和质量标准,集中全力,逐个攻坚,流水作业,各负其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序进度完成各项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打造精品,争取年内出版。三是加大县级年鉴启动检查指导力度。开展业务指导与服务,加强县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等工作的依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对已开展编纂地区,严格审查验收,尽快出书。对没有进入实质性编写工作的单位,加大指导检查推进力度,做好人员力量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争取明年初启动编写。总结《新林年鉴》的经验进行推广。
四、全力推进地情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加强地情书的开发利用工作。利用现有的志书、年鉴等地情书及储备的资料,不断推出《兴安概览》这类反映地情的地方志文化建设新成果。主动与外省市、省内兄弟地市加强志鉴交流、学习与合作,拓宽视野,积极研究、探索、拓展地情书开发利用的有效形式,编写更多的地情书籍,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新的贡献。
五、全力推进指导与服务,保障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
积极鼓励对地方志编修的探索和创新,加强对《简史》,部门志、行业志编纂的指导和服务。对已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的地区,要指导其总结修志经验教训,积极开展转段工作,为着手开展《简史》等地情书的编纂做好准备,把资料收集、理论研究、队伍培训等工作提上日程,为今后启动三轮修志打牢基础。
六、全力推进理论研讨及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弘扬优秀文化
一是鼓励参与并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鼓励地方志工作人员开展学术研讨,积极撰写志书年鉴方面的论文,提高理论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化工作。按照省志办要求,配合做好中国龙志网站的更新改版,对涉及我区的信息和新闻,加强采集、编写和上报。对在线修志系统、省图书馆地方志分馆等信息化平台加强利用和传播,开展新技术应用培训,提高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七、全力推进队伍建设,保持地方志事业发展强劲动力
一是从地方志人才库、地本级本身两个层面加大地方志人才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人才库人员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他们的团队精神、职业道德感和责任感的教育,提升从事地方志工作的荣誉感。特别是要加强地方志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同时,不断提升地本级方志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以便更好地带动和指导全区工作。二是在学习培训方式及内容上,不断尝试新的模式。通过有计划地组织业务培训班、免费下发《地方志读本》等系列业务学习教程、面对面进行一对一的讲解等形式,多措并举,不断地提升地方志队伍的业务能力。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