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伊春市志办召开志办人员会议,传达贯彻2013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及省志办隋岩主任在全省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市志办落实会议精神的有关工作。
首先传达2013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一)传达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大力开展二轮修志、年鉴编纂、旧志整理、理论研究、读志用志、人员培训等,地方志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正步入一个全盛时期。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地方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倾向性问题,应当引起足够警惕。关于如何“注意防止倾向性问题,巩固和发展地方志事业大好形势”,朱佳木谈了八点意见。(二)传达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田嘉的讲话:从大力加强方志资料建设,进一步提升地方志事业发展水平的角度,阐述了在地方志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方志资料建设的重要意义。他提出,大力加强方志资料建设,既是编纂高质量地方志的需要,又是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志文化发展的需要,具有很强的紧迫性。针对当前方志资料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他认为,应当采取扩大搜集资料的范围、拓展成果、拓宽渠道、强化制度、积聚人才、建立基地等有效措施,来逐步加强方志资料的建设。(三)传达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富强的总结性讲话:贯彻落实好朱佳木同志、田嘉同志的讲话精神,希望各省级修志机构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
其次传达了省志办主任隋岩在全省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一是全省地方志工作的简要回顾,主要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第二轮修志工作成效显著、依法治志水平进一步提升、资源开发和利用得到加强、修志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五个方面。二是针对下一步工作主要任务提出四点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二轮修志、积极推进依法治志、强化方志资源开发。
市志办还将贯彻全省志办主任会议精神上报市政府,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县(市)区(局),要求县(市)区(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返回贯彻落实情况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