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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志司法行政志、水利志、公安志 终审会议召开

  2015年9月23~24日,《黑龙江省志·司法行政志》《黑龙江省志·水利志》《黑龙江省志·公安志》(以下简称司法志、水利志、公安志)终审会议分别在哈尔滨市召开。省志书终审委员会副主任、省志总编室副总编袁建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水利厅、公安厅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受省志书终审委员会委托,省志书终审专家梁滨久、梁尔东、刘树波、宋洪军、张荣庆、李春华、赵景新、刘洪斌、郭渊分别出席会议,并就司法志、水利志、公安志送审稿在框架结构、资料详略、撰写规范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会议决定通过司法志、水利志、公安志送审稿终审,同意省司法厅、水利厅、公安厅按照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终审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后,报请省志总编室印刷出版。袁建勋代表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宣读了终审意见。会议由省志责任副总编侯明主持。
  袁建勋指出,省司法厅、水利厅、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修志工作,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为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关于下一步工作,袁建勋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从领导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王宪魁书记、陆昊省长、于莎燕副省长分别对地方志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从法律层面看,国家和我省先后出台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从政策层面看,不久前国务院下发了《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这些都表明地方志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越来越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站在依法行政、依法治志的高度抓好地方志工作。二是要圆满完成省政府交办的第二轮修志工作任务。希望通过志书终审的承编单位,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对志书终审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消化吸收,举一反三,对志稿修改工作精益求精,精雕细刻,追求卓越,保质按时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任务。三是要建立健全修志编鉴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做到有领导负责,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落实,为第三轮修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期间,举行了志书终审签字仪式,省志书终审委员会成员分别在司法志、水利志、公安志终审验收报告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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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志·司法行政志》(1986~2005)终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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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志·水利志》(1986~2005)终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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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志·公安志》(1986~2005)终审会议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