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鹤岗市召开全市档案和地方志工作会议

    2011年3月16日,鹤岗市档案局和地方志办公室在市档案局二楼会议会召开全市档案和地方志工作会议。市档案局局长梁江平,副局长杨文学,两县六区档案局长、地方志办主任及相关单位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刘国中同志、张金锋同志和伊爱华同志分别在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报了鹤岗市、县志办荣获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及我市部分同志荣获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决定。
    市档案局局长梁江平作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全市地方志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提高全社会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二是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依法修志,形成有利于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新格局。三是要认真抓好第二轮修志工作。2011年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全市地方志工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加快编写进度,确保编写质量,努力把各自的志书编成精品佳志。四是要认真做好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圆满完成《鹤岗年鉴》(2009-2010)的出版发行。根据我市实际积极推进县级年鉴的编纂出版,鼓励专业、行业年鉴的创办和发展。五是市县(区)两级都要积极开展读志用志活动,重点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九一八”事变80周年,开展各种形式纪念活动。六是要创造条件、做好地方简史编纂的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启动。 


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