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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志》编纂委员会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志》编纂委员会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志》编纂委员会 主 任:王利群 副主任:张奕正 陈延勋 张兴建 赵永连 周振兴 委 员:(按姓氏笔...
序
序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 李廷祥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志》作为全区一部重要的专业志书,即将付梓问世,意义深远,值得庆贺!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志》的编纂,遵循修志原则,真实记述大兴安岭地区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运作过程的演变与发展、历史与现状、成功与失败,是一部具有时代性和地方特点的、全面反映...
凡例
凡例 一、《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大兴安岭财政事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二、按照科学分类的方法设置篇目,力求突出大兴安岭特点和时代特征。志书由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机构...
概述
概述 大兴安岭地处黑龙江上游①,是中国九大山系之一。清初,黑龙江上游一带是天然大貂场,居住在大兴安岭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族人以“贡貂”作为早期的赋税,“布特哈无问官兵散户身足五尺者岁纳貂皮一张,这是定制”实行了200余年。 清末,黑龙江上游沿江一带采金业兴起,清朝政府在漠河、呼玛设置卡伦④,...
1914——1980
大事记1914——1980 1914年 民国3年,呼玛设治局升为丁等设治县,建立呼玛县。 1917年 民国6年,漠河设治局升为丙等设治县,建立漠河县。 1929年 民国18年,鸥浦设治局升为丁等设治县,建立鸥浦县。 1946年 8月,呼玛、漠河...
1981年
1981年 1月1日,地区财政局制定《文教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预算包干试行办法》。 1月9日,行署调整地区压缩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组长赵玉山,副组长王坤。地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宋厚德兼办公室主任。 2月24日,地区财政局召开全区财政工作会议,讨论落实财...
1982年
1982年 1月30日,地区财政局、物价局、农牧局通知:土地管理机关将土地管理费80%缴当地财政科,20%直接上缴省财政厅预算外专户。 5月15日,省人行分行、粮食局、财政厅通知,明确省级粮食企业收入实行就地办理缴退库和管理。并委托行署、市、县财政局(科)办理。 6月30日,全区国库券推销任务...
1983年
1983年 1月12日,地区财政局下发《地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包干修订办法》。 8月22日,地区财政局通知,按60%预发1983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包干节约奖。 9月30日,王文炳任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是年,地区财政监察机构移交地区审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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