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馆藏检索
第二节 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
第二节 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 省森工林业公安机构是同省森工系统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相对应设置的。分三层次:省林业公安局(以下简称省局),设在省森林工业总局;伊春、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业地区公安局(以下简称地区局)设在各林管局;40个基层林业地区公安局(以下简称基层局)设在各林业局。省局负责全省森工...
第三节 黑龙江省林业森林公安局
第三节 黑龙江省林业森林公安局 黑龙江省林业森林公安机关组建较晚(1987年),承担全省地方林业系统的公安职能工作,实行林业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业务工作以属地公安部门领导为主,行政管理由林业部门负责。 1987年3月,省林业厅党组决定由厅林政处代管全省地方林业公安工作,负责全省地方...
第四节 黑龙江航运公安局
第四节 黑龙江航运公安局 黑龙江航运公安局是省航运管理局职能部门,业务上接受交通部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指导,负责全省航运公安保卫工作。 1986年,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科(所),下辖松花江、合江、黑河3个航运公安分局,航务工程、嫩江、航运开发公司3个公安科,航运警察队及江北坞区、哈尔滨港、佳木斯...
第五节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
第五节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曾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公安处、农垦公安局,为政企合一体制,行使地市级公安职权,业务隶属省公安厅领导。1989年省农垦总局公安处更名为省农垦公安局,1998年又更名为省垦区公安局。下辖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九三、北安、齐齐哈尔、绥化、哈尔...
第六节 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局公安局
第六节 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局公安局 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局公安局机构组建于1981年,称民航黑龙江管理局公安分处(科级建制),业务受民航东北管理局公安局和省公安厅领导,负责全省民航机场公安保卫工作。 1986年,分处设空防、治安、安检组,编制19人。下辖闫家岗机场、黑河、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等机...
第二篇 惩治刑事犯罪
第二篇 惩治刑事犯罪 改革开放,促进了全省城乡经济大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全省出现了空前人、钱、物大流动,给犯罪活动以可乘之机;非公产业兴旺,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和废旧业剧增,给不法之徒吃、住、行、销、玩造成了可乘之机;待业、下岗、农民涌入城市,日益增多社会治安问题;金钱、物欲、毒品、色情...
第一节 经常性工作
第一章 刑侦工作第一节 经常性工作 一、刑侦改革 20世纪80年代,全省刑侦工作面临恶性犯罪增多,犯罪手段升级翻新,打击工作强度增大等严峻形势,原有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已不适应斗争需要,办案起点低,周期长,效率不高,制约了整体打击能力,刑侦改革势在必行。 1988年,在无成文经验可借鉴情况...
第二节 “严打”活动
第二节 “严打”活动 从1983年7月25日至1985年11月底,全省开展了“严打”斗争的第一、二战役。1986年3月后,全省进行了“严打”第三战役。3年“严打”,给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重创,全省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刑事发案一度有较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普遍增加了安全感。但是,随着深入改革、扩大开放和...
第三节 专项打击
第三节 专项打击 1987年,全国“严打”斗争结束后,按公安部继续保持“严打”态势要求,省公安厅对1973~1986年全省14年来刑事犯罪活动规律、特点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得出每年有3个刑事犯罪高峰期:3~4月为盗窃、抢劫、流氓犯罪高峰期;7~8月为强奸、流氓犯罪高峰期;11~12月为盗窃、拎...
第二章 经济侦查
第二章 经济侦查 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推进,经济领域犯罪活动逐渐凸显,严重干扰了经济秩序。据不完全统计,1986~2005年,全省共破获各类经济案件39 017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近3万人,挽回经济损失近46亿元。
第一节 经常性工作
第一节 经常性工作 一、经侦改革 为适应打击经济犯罪形势与任务需要,1986~2005年,全省侧重从机构、工作机制和基础建设方面进行了系列改革。 (一)机构 1986年前全省仅齐齐哈尔市和黑河行署公安局建立了经侦机构,其他市、行署设临时的经打办或在刑侦机构中设立相应科室或职能人员。...
第二节 重点打击工作
第二节 重点打击工作 按照全国、全省关于经侦工作必须“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工作力度”的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将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精心组织,统一指挥,集中力量,适时开展专项和“严打”斗争。 一、打击走私犯罪 黑龙江省走私犯罪活动虽然不像沿海开放地区那么严重,...
第三篇 治安管理
第三篇 治安管理 社会治安管理是黑龙江公安的基础工作,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三处)负责。1986~2005年,为适应工作需要,治安管理部门增设了巡警保安指导科(巡保科)、特种行业管理科(治安行动支队)、流动人口管理科、刑事案件侦查科等机构。20年间,治安管理部门为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稳定,严格对娱...
第一节 省治安机构
第一章 机构第一节 省治安机构 1986年,黑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处(三处)下设治安科、户政科、基层基础科、劳教审批科、危险物品管理科、居民身份证指导科、秘书科、财务科。 1987年,增设了“巡警保安指导科”(巡保科)。 1996年,增设了“特种行业管理科”(治安行动队)、“流动人口管...
第二节 市(地)治安机构
第二节 市(地)治安机构 市(地)级公安局设治安支队(处)、户政处(支队)、巡防支队; 县(区)级均设治安大队(科)、户政大队(科); 系统公安局设有治安科。
«
1
2
...
15956
15957
15958
15959
15960
15961
15962
...
17821
17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