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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济(民商)审判
第四节 经济(民商)审判 1983年6月,区法院经济审判庭开始独立审理各种经济纠纷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主要有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承包和租赁经济纠纷案件以及工业产权纠纷、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至1989年,累计受理经济案件96起,审结89起,结案率85.44%。诉讼标的总金额147...
第五节 行政审判
第五节 行政审判 1986年,区法院设立行政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负责受理国家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 1990年10月,区法院组织干警培训学习《行政诉讼法》,并向全社会开展宣传工作。 2000年5月,审结房屋产权纠纷的行政诉讼案1起。 至2005年,区法院受...
第六节 申诉执行
第六节 申诉执行 1973年,区法院开展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980年,区法院在民庭设立来信来访接待室。 1984年,区法院设立接待执行庭负责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及当庭处理简易纠纷。 1985~1990年,区法院接待执行庭接待群众来访2818人次,处理来信418件,当庭调解简易纠纷363件。对...
第一节 机构队伍
第四章 司法行政第一节 机构队伍 1980年8月,组建司法科,内设公证处、法律顾问处。编制4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公证处主任1人,法律顾问处主任1人。 1982年,小扬气镇、劲松公社、古源公社、大扬气公社、新天公社各设司法助理员1名。 1984年,司法行政增编2人,法律顾问处改为律师...
第二节 普法宣传
第二节 普法宣传 1981年,为加强全区居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印发法制宣传材料15份,编制司法简报6期,举办法律法规图片展览2期。 1982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培训法制宣传员200人,编制司法简报8期,转发法制参...
第三节 人民调解
第三节 人民调解 1981年,松岭区司法科接管由区人民法院管理的调解工作,全年调解各种民事纠纷250件。 1982年,司法科建立调解登记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回访汇报制度、总结评比制度,调解工作的组织管理走向制度化。在调解中挑选典型案件及时总结,编印调解工作经验小册子100份,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学习...
第四节 公证工作
第四节 公证工作 1981年,松岭区公证处办理公证62件,其中,试办经济合同公证41件,收养关系公证17件,其他公证4件。 1982年,区公证处编印法制宣传材料6种450份,向全区人民群众宣传公证工作的性质、任务和范围以及办理公证的程序。 1983年,区公证处发放张贴公证宣传画500张,宣传公...
第五节 律师工作
第五节 律师工作 1981年,松岭区司法科法律顾问处为刑事案件担任辩护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7件,解答法律咨询20次,接待群众来访121人次。 1982年,法律顾问处开展刑事案件辩护、民事代理业务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处建设,组织兼职辩护人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1983年,法律顾...
第一节 松岭区人民武装部
第五章 地方人民武装第一节 松岭区人民武装部 一、机构 1965年8月26日,松岭区成立人民武装部,称松岭林业公司人民武装部,执行营级职权,受大兴安岭特区人民武装部和松岭林业公司党委双重领导。编制3人,其中,武装部长1人,干事2人。 1967年12月29日,松岭区成立革命委员会,松岭林业公司人...
第二节 民兵组织
第二节 民兵组织 一、队伍建设 1965年10月21日,松岭区(林业公司)组建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民兵师第三团,设团长、副团长各1人,政委、副政委兼政治处主任、政治处副主任各1人,参谋长、副参谋长各1人。经林业公司党委批准,第三团任命营长、副营长、教导员、副教导员等营级干部;连、排干部由各营挑选任...
第三节 兵役
第三节 兵役 1972年12月,第一次在松岭区(局)内适龄青年中征集义务兵。松岭区征兵工作由区委主管书记、副区长、林业局副局长、武装部部长、公安局局长及民政、卫生、工青妇等部门组成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征集组、宣传组、政审组、体检组、后勤组。对应征合格人员,经领导小组批准,下发入伍通知书。...
第一节 机构
第十六篇 人事劳动第一章 人事第一节 机构 1965年3月,松岭林业公司党委政治部下设干部部,设部长1人、干事2人,负责全公司干部管理和编制工作。 1967年12月,松岭区(林业公司)革命委员会下设干部组,负责管理一般干部和区(林业公司)干部编制工作;组织组负责管理科级和股级干部。 1970年...
第二节 编制管理
第二节 编制管理 1965年,编制管理工作由松岭林业公司党委政治部下设的干部部负责。 1967年,松岭区(林业公司)革命委员会下设的干部组负责管理干部编制工作。 1978年,区编制委员会负责全区干部编制管理工作。 1988年12月,松岭区(局)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严格控制非生产单位增加人员的...
第三节 干部管理
第三节 干部管理 一、接收录用 1965年,松岭区(林业公司)有各类干部652人。 1968~1970年,接收来自南京、牡丹江、哈尔滨、白城等城市的大批大中专毕业生。 1979年,从哈尔滨、佳木斯等地调入一批干部,年底,松岭区(局)干部总数1638人,其中,男1130人,女508人;少数民族...
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劳动第一节 机构 1965年3月,松岭林业公司成立劳动工资科,负责全公司的劳动力管理、工资管理、定额管理、劳动工资计划和统计管理、劳动保险管理、职工培训、医务鉴定与工人档案管理等业务,编制8人,其中,设科长1人,副科长2人,劳力调配1人,工资管理1人,档案管理1人,劳动保险1人,定额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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