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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队伍
第十五篇 政法武装第一章 公安第一节 机构队伍 一、机构 1965年5月,松岭林业地区公安局成立,行使地方县级公安机关职能。公安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政治教导员1人。工作机构设有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刑侦股、预审股,所属单位有看守所、武警队、消防队。同年,在加格达奇镇建立第一、第二公安派出所。...
第二节 治安管理
第二节 治安管理 一、特种行业管理 1974~1979年,松岭区公安局在区内6个火车站分别组织成立护路护线委员会,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及通讯线路安全。护路护线委员会协助公安部门侦破盗割铁路通讯线路案件9件(其中重大案件1件),查处站内流氓滋扰群殴案件和石击列车车厢窗户等案件30余件,破坏货车车厢案件...
第三节 刑事(案件)侦查
第三节 刑事(案件)侦查 1965~1969年,松岭区(林业公司)公安局侦破刑事案件28起。 1970~1974年,松岭区(局)发生各种刑事案件205起,区公安局侦破166起,5年平均破案率81%,其中,重、特大案件23起,侦破22起,侦破率95.7%。 1975~1979年,松岭区(局)发生...
重大案件辑略
重大案件辑略 1965年5月13日,松岭区(林业公司)古源林场发生于某某杀人案(该杀人犯于某某1966年7月被执行枪决)。 1966年5月,松岭区(林业公司)发生特大森林火灾。6月,区公安局刑侦人员在内蒙古阿里河将纵火犯周某某捕获,该犯于7月被执行枪决。10月,望峰林场办公室发生火灾,将林场办公...
第四节 户政管理
第四节 户政管理 一、常住人口管理 1965年5月,松岭林业地区公安局除接收原由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加格达奇公安分局的户政管理工作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为参加开发大兴安岭林区会战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凭调令和户籍迁移证件登记落户,按常住人口管理。户籍管理工作由林业地区公...
第五节 交通管理
第五节 交通管理 1965~1982年,松岭区(局)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治安科(股)负责,刑侦股(队)配合,主要负责查处各种交通事故案件。车辆管理、驾驶员培训、考核均由交通监理站和机交科负责。 1983年,全区社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松岭区交通监理站负责,生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区(局)机交科、安全...
第六节 城镇消防
第六节 城镇消防 1966年6月,建立松岭林业公司企业消防队。 1973年,建立松岭区林业公安专业消防队(原企业消防队1970年因区址迁移而划归加格达奇区),编制13人,配置消防水车2台。 1976年5月,松岭区公安专业消防队改为现役兵役管理,改称松岭区公安消防中队。松岭区公安消防中队实行以地...
第七节 预审监所
第七节 预审监所 一、预审 1965年,称预审股。 1967年,实行军管,预审股解体。 1973年4月,恢复预审股,编制3人。 1978年5月,区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复查、纠正、平反冤假错案办公室(简称三案办公室),对历年来区公安局所办案件进行复查、纠正、平反冤假错案。 1980年,预审股...
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检察第一节 机构 1965年5月,在加格达奇开始组建松岭区(林业公司)人民检察院。编制3人,设办公室,开展最基本的检察工作。 1967年10月,检察机关实行军事管制。 1978年10月,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开始重新组建,归属中共松岭区委和大兴安岭检察分院领导。定编10人,其中,副检察长1人...
第二节 刑事检察
第二节 刑事检察 1979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4起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2起3人,2起案件均移送到法院。 1982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2起,被告1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1起,被告1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13起,被告18人。经审查移送分院2起,被告5人,年末向...
第三节 经济检察
第三节 经济检察 1979年,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区革命委员会直接交办滥砍盗伐案件1起。 1982年,受理经济、法纪案件22起。立案侦查6起,被告15人,收缴现金25343.1元,收缴赃物三洋牌12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9930型收录机1台、挂钟1座、羊毛皮筒2件。 1983年,办结经济案件9起11...
第四节 控告申诉
第四节 控告申诉 1978~1981年,受理群众检举、控告、申诉等来信35件,来访51人次。 1982年,受理来信35件,接待来访16人次。 1983年,受理来信来访66件次,其中,自行查办1件次,转其他单位65件次。 1985年,检察院增设控告申诉科。受理来信85人次,来访20人次。自查5...
第一节 机构
第三章 审判第一节 机构 1965年5月1日,组建松岭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6人。 1967年12月29日,松岭区法院实行军事管制。 1970年5月,军管会撤销,成立松岭区(林业公司)人民保卫部,保卫部设有审判组,法院工作由审判组接替。 1973年3月,重新组建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下设...
第二节 刑事审判
第二节 刑事审判 1965年5月,松岭区人民法院开始刑事审判工作。 1966年,松岭区人民法院审结刑事案件7起,其中,第一起是周某某失火案的审理,经审判周某某被判处死刑。 1967年,松岭区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10起。 1968~1972年,法院干警大部分到平岚“五七”干校学习、劳动,共审理...
第三节 民事审判
第三节 民事审判 1966年,区法院开始受理民事案件审判工作。 1967~1972年,民事案件由“军管会”和区人民保卫部负责审理。 1973年,法院设立的民事审判庭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开展工作。 1986年,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小扬气镇、古源林场、翠峰林场、加格达奇林业局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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