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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法轮功”类劳教人员管理
第七节 “法轮功”类劳教人员管理 1999年9月20日,司法部劳教局印发《关于做好“法轮功”类劳教人员收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法轮功”类劳教人员收容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积极、稳妥地做好收容工作,并要求对“法轮功”类劳教人员严格管理,加强教育,文明执法。同年10月,黑龙江省部分劳教所开始接...
第一节 思想教育
第三章 教育第一节 思想教育 一、入所教育 1986年,各劳教所对3人以上成批入所的劳教人员由中队集中进行入所教育1~3天,教育内容是“五要、十不准”,至劳教人员会背诵程度。同时按军事化标准进行队列训练。 1988年,入所教育使用司法部劳教局统编《入所教育课本》进行系统教育。主要内容:1...
第二节 文化教育
第二节 文化教育 1986年,各劳教所开展文化教育主要对象为一年期以上劳教人员,将他们分编扫盲班、初小班、高小班、初中班。开设语文、算术(初中为代数)课。从事农业生产的劳教所从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出发,本着农闲多学,农忙少学,阴雨天补课的原则,安排17周教学时间。从事工业生产的劳教所,实现教学课堂化...
第三节 职业技术教育
第三节 职业技术教育 1986年,按照司法部、教育部、人事部、劳动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劳改、劳教人员文化、技术教育的通知》精神,有近千名劳教人员参加与本人工种相近的技术学习,包括农业、养殖、基建、机械维修、服装裁剪等技术。 1989年,省劳教局在鸡西劳教所召开全省劳教场所职业技术教育现场会...
第四节 辅助教育
第四节 辅助教育 一、个别教育 1986年,省劳教处制定《教育工作10条规定》,要求基层干警每月找劳教人员谈话不少于15人次。个别教育工作被纳入教育工作重要内容向正规化方向发展。 1987年,各劳教所把个别教育列入目标管理。省劳教局按照目标管理方案对各单位开展个别教育半年检查一次,年末考...
第五节 创办劳动教养学校
第五节 创办劳动教养学校 1986年,各劳教所推进创办劳动教养学校工作。创造条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一批用于教学的固定教室,购置新课桌椅累计达到5 000多套。每间教室配置有电视机。 1987年,各劳教所完善办学管理制度。省劳教处出台《难改造尖子包教办法》,制定《劳教人员教育成果考核...
第一节 生活管理
第四章 劳教人员生活卫生管理第一节 生活管理 一、伙食管理 1986年,劳教人员伙食费标准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物价因素,参照当地生活水平而定。每人每月为16~22元。主食以玉米面和大楂子为主,每周不定期有几顿细粮。食堂尽量调剂花样,保证劳教人员吃饱、吃熟、吃得卫生、吃够标准。 1988年,...
第二节 医疗
第二节 医疗一、卫生防疫 1986年,各劳教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为劳教人员检查身体。劳教人员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为改变卫生状况,按照劳教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相继制定内务卫生制度和评比办法,主要内容有: 劳教人员个人卫生:1.头发每月理一次,发长不超过二厘米;2.天天洗脸、洗...
第一节 劳动报酬
第五章 生产劳动第一节 劳动报酬 1986年,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黑龙江省劳教人员参加劳教场所组织的生产劳动,劳教场所发给一定的工资,每人每月平均可领取25~32元不等的劳动报酬。从事烧砖、采石、挖煤等繁重体力劳动的,最高每月可得工资50元。从事高空、高温和井下作业的,按照劳教所所在地同类...
第二节 生产经营
第二节 生产经营 一、工业生产 1986年,从事工业生产的劳教所主要有:省属绥化劳教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玉泉劳教所,长林子劳教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劳教所及其他市(地)属劳教所和碾子山铁路劳教所。其中富拉尔基劳教所是全省劳教系统工业生产规模最大的单位。全所有1 200多名劳教人员从事工业...
第三节 安全生产
第三节 安全生产 1986年,各劳教所从基础管理工作入手,整章建制,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力度。对劳教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环节,每逢重要节假日,各劳教所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联检,日常的安检由生产科负责。 1990年,形成逐步深入、突出...
第一节 素质培养
第六章 队伍建设第一节 素质培养 1986年,针对劳教干警构成复杂(干警队伍由公安机关调入人员、解放军复转人员、自然增长人员、知识青年、大专院校、中专学校毕业分配人员、考试录用人员等构成),政治、业务、文化素质需要提高,以适应劳教工作需要。省劳教处为提高干警队伍素质,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学历教育...
第二节 文明执法
第二节 文明执法 1986年,全系统开展执法整顿活动,通过剖析干警违法违纪的典型实例,解决“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整顿后在干警中呈现出文明执勤、文明执法、文明管理、文明办事的良好风气。 1987年,在修订目标责任制中明确规定干警在执法执纪方面要坚持 “四个做到”:做到廉洁奉公、秉公执法、...
第三节 职称评聘
第三节 职称评聘 1992年,省属劳教系统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有97人晋升各类技术职称。 1994年,晋升各类初级职称114人。 1998年,晋升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79人。 1999年,晋升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17人。 200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
第四节 警衔授予
第四节 警衔授予 1992年10月,省劳教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通知精神,部署警衔评授工作。警衔评授工作首先在劳教局机关进行。12月,按警衔管理权限,批准省劳教局机关授衔人员47人。 1993年4月,省属劳教系统首次授衔351人,其中三级警监11人;一级警督13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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