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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三章 金融第一节 机构 钱庄民国时期。各省滥发钞票,仅东北三省钞票种类竞达30余种。流通货币长期不统一。省与省之间,钞票基本上互不流通。必须经过“钱庄”或“钱桌”兑换方能使用,因而出现了银钱业。在兑换中“钱庄”可获得百分之五的“提成”。 1926年(民国15年)吉林省永衡官银号,在勃利设分号,...
第二节 货币
第二节 货币 勃利建县时,市面流通的货币是清末年间通用的官贴,是东北三省官银号发行的(有奉天的华丰官银号、吉林省的永衡官银号、黑龙江的广信公司),官贴面额有1吊至1百吊多种,1吊至50吊称“小贴”,50吊至1百吊称“整贴”。同时流通还有现大洋(或称银元、洋钱、花边钱),铸有孙中山半身像和袁世凯人头...
第三节 信贷
第三节 信贷 县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主要靠社会各方面的存款,包括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存款、财政性存款、企业存款、城镇储蓄存款等。 附:历年存款及增长情况表 单位:千元 续表 银行的信贷种类很多,主要有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和其他一些临时性贷款等。 银行信贷的原则:一是贷...
第四节 债券
第四节 债券 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公债单位定为“分”,年息5厘,5年还清。 经济建设公债 1955年,国务院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年息4厘,逐年偿还,1963年还清。 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任务及完成惰况表 ...
第五节 储蓄
第五节 储蓄 城镇储蓄 1949年开始开展活期储蓄、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定期零存整取储蓄、有奖储蓄等业务。1950年储蓄存款余额2.7万元。 1953年,县行设置储蓄股,到1957年又发展了4处储蓄所,方便了储户存取。1957年末储蓄存款余额达27万元。比1953年增长了近5.7倍。 1958年...
第一节 机构
第四章 保险第一节 机构 民国年间,没有开展保险业务。东北沦陷时期,1943年(伪康德10年),成立伪满洲中央银行勃利支店.在支店内设有保险业务。但保险种类很少,加之人民生活贫困,除少数资本家外,参加保险者多是日本商人。解放后1948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勃利支行建立了保险组。1952年春,正式成立...
第二节 保险种类
第二节 保险种类 从1981年起开展国内保险业务。主要险种有:企业财产保险、车辆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各种人身保险。几年来,国营企业承保数已达272个,3亿元的财产得到了保险保障,机动车辆及第三责任者保险承保面已达全县车辆总数的1/4。农村业务保险费占全县业务保险费的15%。家庭财产保险...
章下序
第八篇 经济管理第一章 计划统计章下序 计划统计部门,是国家管理经济的综合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反映计划执行情况,起到宏观平衡作用,并为制定各行各业发展计划提供资料依据。计划统计部门建立于1951年,中间并分多次,于1973年分设。1985年,县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计委),有职工...
第一节 计划
第一节 计划 计委本着国家各个时期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实行年度下达全县各部门计划,使全县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发展。 1949年至1952年,国家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勃利县刚解放不久,计委工作重点是:恢复建设,安排生产,保证全县人民生产、生活的物资需要。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部门还承担县与县、乡...
第二节 统计
第二节 统计 1973年,县政府正式成立统计科,对全县农业、工业、劳动工资、财贸、物资、基本建设和综合平衡7个专项,进行统计。统计局承担年度专业统计汇总和季度统计,兼管国家和省统计局对农村经济调查的任务。 从1951年开始,除完成各年度统计业务之外,还汇编了县历史统计资料,出版印刷了《勃利县基本...
第一节 物价
第二章 物价管理第一节 物价 旧中国和东北沦陷期间,市场物价管理混乱。新中国成立后,物价逐步纳入管理轨道,成立了专门管理物价的机构,制定了物价工作方针,建立了物价管理制度,对商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现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对价格比重高出人均工资生活水平的...
第二节 调整
第二节 调整 解放初期,经济基础薄弱,物资短缺。部分私营商业乘势投机倒把,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物价极不稳定。 1949年,工商科认真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有计划地对工农业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从1952年到1985年间,对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19...
章下序
第三章 工商章下序 民国时期,管理市场机关是公安局。 沦陷时期,管理市场机关是警察署(所)。 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3月,县有市场物价管理所,归口工商科。几经变更后于1959年冬,改为勃利县市场物价管理局。1978年9月改称工商行政管理局。初设科时只有业务组,分管市场,随着事业发展,增加了市...
第一节 市场
第一节 市场 本县没有传统集市,只有历史形成的“随有商品随上市”的日集习惯。 农村土地改革之后,单干农民和城镇个体手工业者、个体小商、小贩,把农副产品、手工业品拿到市场出售。1956年,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实行了统购统销,对部分手工业品实行了包购包销,因而集市贸易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
第二节 个体工商业
第二节 个体工商业 从1981年起,个体工商户发展较快,逐年增加。1983年5月,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到1985年已发展会员4077人,资金达到1004.4万元,营业额达2198.6万元。 1985年个体工商户一览表 单位;万元 0000325(缺失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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