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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执行工作
第五节 执行工作 1981年以前,审判结束后的执行工作一直是采取谁办案谁负责执行的执行工作方式。由于案件逐年的增多,“执行难”已经困扰法院的正常工作。1988年,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法院成立了执行庭,并把解决“执行难”做为工作的重心,摆上了工作日程,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使执行工作由微观管理转...
第六节 申诉与再审
第六节 申诉与再审 申诉与再审工作是法院内部主要的监督程序,是纠正自身工作失误的有效渠道。1986年,把申诉与再审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当年,处理申诉案件29件。其中:“严打”以来的刑事案件19件,改判4件,改变刑期7件,维持原判8件,历史积案10件,错判平反2件。从1986年10月开始,根据中办发[...
章下序
第五章 司法行政章下序 德都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县(市)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县(市)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1987年、1990年司法局...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86年,德都县司法局有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机关6名,公证编制3名,乡镇司法助理员6名)。律师事务所有事业编制4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为副科级单位。1988年,根据德都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德编发[1988]36号)精神,司法局机关内设了调解股、宣传股、人秘...
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二节 法制宣传 1986~2000年,正是我国“一五”、“二五”、“三五”普法的15年。根据国家、省、市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统一部署,德都县(五大连池市)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结合实际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 一、普及法律 1986~1990年,德都县实施了...
第三节 人民调解
第三节 人民调解 1986年,德都县司法局在青山镇搞了目标管理试点工作,1987年,在12个平原乡镇铺开。人民调解工作由乡镇司法助理员直接指导和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有了提高。198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从此,民事调解工作有了新的法律依据。 1998年,五大...
第四节 律师事务
第四节 律师事务 1986年,德都县青山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事业编制4名,有专职律师4人。1992年3月,根据德都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司法局为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增编请示的批复》(德编发[1992]14号),县律师事务所增加事业编制1名。1996年6月,原五大连池市与德都县合并,原五大连池市2名律师事...
第五节 公证事务
第五节 公证事务 1986年,德都县公证处有公证员3人,其中主任1人,隶属于德都县司法科领导,副科级格。公证工作以“四个服务”为方针,即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为国家长治久安和方便人民群众服务。业务范围从单纯办理一般民事权利,义务公证,发展到企业承包经营、租赁、金融贷款、...
第六节 法律援助
第六节 法律援助 1999年6月30日,五大连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成立五大连池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通知》,届时,五大连池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与青山律师事务所一套人员,挂两块牌子,不增加编制。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为贫者、弱者、残疾者和下岗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为宗旨。 五大连池市法律援助中...
第七节 基层法律服务
第七节 基层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生事物,1984年开始,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鼓励和指导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1987年5月,国家司法部召开了全国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暂行规定》。这一行政规章的出台,标志着法律服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
第八节 安置帮教
第八节 安置帮教 1992年3月20日,经德都县委研究决定,县编委下发了《关于德都司法局内成立劳改劳教股的通知》,县司法局成立了劳改劳教股。1993年7月5日,根据黑龙江省司法厅政法部《关于对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工作的机构、职责等有关问题的答复》,县司法局劳改劳教股改称为劳改劳教工作站,乡镇的刑...
第九节 司法干警培训
第九节 司法干警培训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提高司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市司法局加强了司法干警的培训工作。从1986年至2000年,共培训干警278人次。 15年间,有28人参加了省司法厅举办的律师、公证员的业务培训班,受训人员全部获得了业务资格证书;有26人参加了黑河市司法局举办的基层司法...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编 精神文明建设第一章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86年后,历届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主任都由县(市)委书记担任。县(市)长、县(市)委主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县(市)委宣传部长、县(市)四大班子的领导担任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副主任;成员由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县...
第二节 文明城(镇)建设
第二节 文明城(镇)建设 五大连池市的文明城镇建设,以江苏省张家港市为榜样,全面实施“1234”文明城市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创建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化管理工作,使文明城镇建设和市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1989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文明城镇建设评选实施细则》和《文明城镇建...
第三节 文明村建设
第三节 文明村建设 1986~1989年,德都县在文明村建设普及与发展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制定了文明村三年建设规划,各乡镇依据这一规划,均制定了本乡镇文明村建设三年规划。抓了文明村建设典型,把新发乡党政、群团组织齐抓共管创建文明村的经验向全县推广。1989年,全县农村新建砖瓦住房面积33469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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