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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营商业
第三节 国营商业 1947年,县内建立第一个国营商业企业,勃利县贸易公司,下设百货一、二两个商店和土产门市部(土产内设中药材收购,批发业务)。1949年12月,撤销贸易公司,成立勃利县工商科,下辖百货、土产专业公司。1952年,国营商业又建立了花纱布、煤建、木材等公司。1954年成立医药公司。后经...
第四节 集体个体商业
第四节 集体个体商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贯彻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大力扶植、积极发展”的方针,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民到城镇经商,开办商店、饮食、维修等服务性行业,积极提倡待业人员自办或联办第三产业,发展了集体、个体商业。1981年全县百货、烟酒、医药、食品、五金、饮食服务等集体商业169户,个...
第五节 集市贸易
第五节 集市贸易 旧中国和东北沦陷时期,县城、村镇没有固定的集市贸易场所,私营个体商业者,随时随地在路边、道口摆货设摊。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商业工作,县内开辟了园明市场,卖故衣、青菜、粮米、家俱等。1954年,国家对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部分手工业品实行包购包销,集市贸易范围缩小。1961年...
第一节 私营粮行
第二章 粮食第一节 私营粮行 勃利建县初,农业生产十分落后,粮食单产不高,加工土地占有者盘剥,农民粮食不多。1917—1920年4年间,每年外流三姓(今依兰)大豆、玉米、高粱达3000余石(根据粮食品种的比重不同,每石约600—700斤)。随着垦荒扩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逐渐上升,促使油、米、酒私营...
第二节 征购销售
第二节 征购销售 1937年(伪康德4年),日伪颁布“农业基本政策”,对稻米、小豆、大豆实行统配。1938年(伪康德5年),日伪颁布《米谷管理制度纲要》,加强了对粮谷控制。1940年(伪康德7年),日本残酷推行“粮谷出荷”和“粮食配给”两项政策。1943年至1944年,“出荷粮”按地亩不断增加交粮...
第三节 粮油供应
第三节 粮油供应 民国时期,粮油自由买卖。 日伪时期,开始阶段粮油仍为自由买卖。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粮油日趋紧张,粮油由控制到实行配给。 1945年解放初期,粮油市场公私并存。有贸易公司粮食供应部,还有私人粮油买卖,可算粮油不限量供应时期。 1953年11月政务院颁布了《关...
第四节 仓储运输
第四节 仓储运输 民国年间,开始征收赈捐建立“义仓”提倡粮食储备,解决灾荒之年的“施舍”。但杯水车薪,仍难解决贫民饥寒交迫的生活。 1940年(伪康德7年),金融合作社和农事合作社合并,成立兴农合作社,有存粮土仓12栋,面积为7316平方米,可储粮1887万斤。 解放初,在勃利、倭肯两镇建筑粮...
第一节 收购加工
第三章 外贸第一节 收购加工 勃利出口的商品,除了外贸部门直接收购的牛、羊、马肉商品外,其它出口商品。统由企业局、粮食局、商业局、工业局、二轻局等部门收购加工提供。委托供销部门收购的农副产品有山野味、皮张、白瓜籽、木耳等。1972年。出口商品收购总额115.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2%。19...
第二节 出口物资
第二节 出口物资外贸公司主要为省外贸各专业公司组织货源。主要出口品种有:大豆、牛肉,其他各种家畜及野生动物肉,纺织品(毛巾、亚麻纤维)、饲料、白瓜籽、鹿茸、山野味、山野菜、中药材等。出口额和出口品种,逐年递增。由60年代20个到1985年发展到40个。品种增加了生铁、草编。出口额由1972年的116...
第一节 网
第四章 供销第一节 网 点 全县城乡供销网点逐步发展,趋向合理。 解放初期,全县平均2.5村有一个供销网点,到1985年,县城内有生产资料、土产废品、果品3家公司,勃利镇、镇郊两家供销社,3家采购部,8家零售店,职工649名。 农村有乡镇供销社12家(大四站、双河、恒太、吉兴、永顺、倭肯、杏...
第二节 农副产品收购
第二节 农副产品收购 1936年(伪康德3年)前,县内没有交易市场,农民东到梨树镇、西到三姓(依兰)出售农副产品。1937年图佳线铁路正式通车以后,长期保持的以松花江为中心的经济市场被分化了,往来的依、佳的土特产品转向了各沿线火车站,勃利的交易市场正式形成。1939年(伪康德6年),勃利有县城、倭...
第三节 废旧物资回收
第三节 废旧物资回收 解放前,勃利县废旧物资市场一直由货郎承担,1956年合作化时,县城13名个体收购户过渡为土废品公司代购员。1965年先后在县城内建起5个废品代购部。在回收废品工作中,采取“送货上门,就地收购”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958年国务院周恩来总理发表“要大力开展回收废旧物资...
第四节 生产资料供应
第四节 生产资料供应 供销合作社自成立之日起,就将农业生产用的物资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立足于“早、全、足、好”和“三在前”(凋查在季节前、安排在供应前、供应在需要前),“三结合”(组织就地生产与外地进货相结合、供应新的与修配旧的相结合、供应与安排生产队自给相结合)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杏树、勃利镇、...
第五节 资金管理
第五节 资金管理 供销社初期是群众组织起来的商业大集体单位,其资金来源是广大社员集资入股的股金。初建社时,县与基层两级核算单位达63个。基层供销社的资金,属于社员集体所有,任何机关单位个人无权抽调、挪用、侵占。坚持“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的原则。 1963年经营管理水平同全省...
章下序
第五章 物资章下序 县物资科于1959年成立,1962年改称物资局。1985年发展为8个公司,1个管理站,在册职工524人。 物资公司 原系政企合一单位,1978年末政企分开,主要经营金属、电机、化工轻工、建材等1600个品种。1982年撤销,物资公司按品种分为两个专业公司。 木材公司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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